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在单位上班合同到期未续签应该怎么办?

一、在单位上班合同到期未续签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只能是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你就按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就可以了。每家公司的办理方式都不太一样,你可以向你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去咨询。
  
  
  按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公司应支付你N个月的补偿金,其中N为你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半年以下的按0.5个月算,半年以上的按1个月算。如果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至少提前3天),那公司就还应支付1个月的工资代通知期。
  
  
  你的情况是和派遣公司签的话,这样的情况又不一样,要看你和最后一家派遣公司签合同的时间长短。当然,你可以要求公司将你之前在公司的服务年限视同为同一公司的服务年限,不过这要看你之前换中介公司时,公司有没有向你们承诺过这些内容。
  
  
  二、相关知识
  
  
  、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1、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2、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3、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到期之后,没有进行续签的员工可以申请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己一方拒绝续签的,用人单位是不会像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只有是用人单位不愿意进行续签,或者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员工拒绝续签的,用人单位才会对员工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他项权取证一般是由谁持有?
      他项权取证一般是由谁持有:房屋他项权证没有自己持有的,都是有他项权利人持有的,一般多由银行持有。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


·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
      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一、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


·一、《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自己被抢注商标如何提异议
      一、自己被抢注商标如何提异议商标被抢注,可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公告期时向商标局提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


·休息时间在单位摔伤算不算工伤?
      休息时间在单位摔伤算不算工伤?休息时间在单位摔伤是不能算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


·撤销权诉讼费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多少?一、撤销权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
      同一个公司法人不一样可不可以?1、一个公司不可以有两个法人。2、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医疗费。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界定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界定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


·150万工程款交多少税
      交税是按照百分比去算的,具体可以参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到税务局去了解。参考如下: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缴纳。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一、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