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事故赔偿要求具体包括哪些


  一、医疗事故赔偿要求具体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事故的索赔流程
  
  
  1、鉴定医疗事故。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3、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4、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5、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医疗事故的赔偿要求具体也适用于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您也都应该知道的医疗事故本身也就是有轻有重,性质最为严重的医疗事故是致患者死亡。其实患者及其家属在面对这种事故的时候,第一时间不是急于的去计算赔偿问题,先要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找出医疗事故的真正原因,然后确定了医疗事故的等级再计算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常见的单方合同有哪些类型
      常见的单方合同有哪些类型?1、赠予合同赠予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予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在刑事犯罪当中,就犯罪形态来见可以有多种情况,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而其中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是严格按照《刑法》中的规......


·在我国财产侵权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财产侵权赔偿这在生活当中本来就是最普遍的一种民事责任方式了,财产侵权的内容是非常的广泛的,在我国的民法总则当中规定的财产侵权赔偿一般都是......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如何解决
      1.无借款人或者无贷款人的借据如何认定其效力? 借据上如无借款人签名或盖章,贷款人虽持有这种借据,但被指认的借款人不予承认,又无其他证据证明......


·公司法股东转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法股东转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


·犯罪分子非法拘禁会批捕么?
      一、犯罪分子非法拘禁会批捕么?犯罪分子非法拘禁,是否会批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话则是需要批捕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


·财产分配协议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财产分配协议撤销的情形有哪些?财产分配协议撤销的情形有哪些?1、关于欺诈、胁迫的标准,与一般合同的认定标准没有区别。所以,人民法院审理后,......


·签离婚协议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必然要离婚夫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缺少这一材料,肯定是不能顺利离婚的。但毕竟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因此在签......


·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侵害名誉权构成要求的主要内容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


·精神病司法鉴定证明开具的法律依据
      一个人有没有精神病不是自己说了算,需要通过严格的测试和司法鉴定来确定的。经过司法鉴定可以得出精神病的程度和种类。根据鉴定结果,司法鉴定机构也......


·一人公司股东的配偶应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1.被告自然人系被告公司的唯一股东,在该自然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第63条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