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结婚承诺书范文内容包括哪些?

一、结婚承诺书范文内容包括哪些?
  
  
  承诺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被承诺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自愿对乙方立下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下:
  
  
  甲方承诺以后不再因任何理由打乙方,夫妻之间应做到和睦相处,互相包容、谅解,甲方在此事中深深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并承诺一定彻底改正动手的恶习;
  
  
  甲方承诺过去犯过的错(包括夜不归宿、酗酒等等)不再发生,如若发生自愿承担后果;
  
  
  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去看心理医生;
  
  
  特别强调:甲方再出手打乙方,或者乙方主动提出离婚,则执行离婚协议书。
  
  
  承诺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离婚法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的话,实际上就是在法律当中,将夫妻当中的一段存续关系已经消灭了,所以在结婚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关于离婚的一些事项作出相应的承诺,网络当中约定的内容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协商好的,比如说双方当事人要求在结婚之后要和睦的相处,互相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分居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很多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夫妻都是有离婚打算的,因此在分居的时候,为避免日后离婚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就会要求签订分居协议。那么这个分居协议书包......


·一、孩子在读大学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孩子在读大学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司法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


·于2012年正式试点的大病医保政策得到了全新的改良,不仅在原
      于2012年正式试点的大病医保政策得到了全新的改良,不仅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变化,为面对高昂医药费压力的家庭带去了福音,并且还降低了门槛,使......


·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原则上员工向单位提出辞职的,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要提前3日通知,而要是转正的话,那么通知的时......


·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一、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
      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一、受伤是因为上班意外工伤吗?意外事故要符合法定情形的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德州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德州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虽然是一个经济强国,但是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却是参差不齐,所以我们经常会遇到,厂房拆迁的事情。不管是征地还是拆迁......


·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


·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1、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规定的期限是多久一、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规定的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强制执行规定的期限是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一年内,根据《......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方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方式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方式1、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关系到当......


·汇编作品版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汇编作品版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汇编作品版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