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可以吗?

一、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可以吗?
  
  
  我国发布《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也就是说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一旦出现纠纷,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还可能面临被拆的风险。而银行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提供房产证明,所以,小产权房是不可以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
  
  
  二、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三、产生原因
  
  
  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2、擦边球的空间: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随着时间的推移,公民也会选择购置房产,其中也包括了小产权房屋类型,因为此类房屋是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明,所以在进行贷款和买卖时与其他房产有所区别,那么公民在购买此类房产时发生了纠纷情况,也是无法收到法律的保护,建议您尽量不要购买小产权房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常见的需要法律援助老年人维权都有哪些
      常见的需要法律援助老年人维权都有哪些?人口老龄化问题在近年来越来越突出,人口的老龄化除了要解决养老问题外,老年人的维权问题同样要引起重视。这......


·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一、撤销权的含义及规定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


·没有划痕险车划了能走保险吗?
      我们在购买机动车的都时候都会给车子上各种各样的保险,而在涉及到车辆保险理赔的时候,最基本依据就是车辆的被破坏后出现的破损情况,于是这就给很多......


·抵押合同包括内容有哪些,注意事项有哪些?
      抵押合同包括内容有哪些,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


·上门要账敲门犯法吗
      视情况而定的。要是敲门经户主允许进入是不违法的,若是未经允许敲门进入,即使没有动手,但是户主不同意进入,也是违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


·到法院起诉离婚步骤要怎么走
      到法院起诉离婚步骤要怎么走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一)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


·传销集资诈骗定性与表现形式是什么?
      近年来,传销这个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眼前,利用传销欺骗他人的情况也越来越多,要知道,传销这个行为虽然不是犯罪,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集资......


·审查起诉阶段能见被害人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能见被害人吗?审查起诉阶段,只有律师可以见被害人。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起诉机关始,到检察院起诉......


·现金拿给别人借条怎么写合法
      现金拿给别人借条怎么写合法一、现金拿给别人借条怎么写合法1、一个完整的借条应当包括四个要件:借债主体(借款人)、被借主体(出借人)、所借内容以......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居住用地最高期限为70年。居住用地使用权期限应当根据原居住房屋用地性质依法可使用土地的期限确定续期......


·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一、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那么办理该土地证过户,在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后,由买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