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二次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一、二次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如果二次鉴定是在省级鉴定委员会进行的且表示不服的,职工只能接受而不能继续申请鉴定了,如果职工认为单位侵权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因为根据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民事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次数有限制么
  
  
  鉴定次数没有限定的。只要有一方不服鉴定,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但是否准许。由法官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实践中启动重新鉴定程序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证据交换时,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承办法官认为在举证期,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是当事人举证的一个方式,也是当事人的一个权利,只要申请,就无限制的满足。
  
  
  2、在开庭质证时,由于法官和当事人一般均缺乏专业知识而使其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流于形式,同样,只要当事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愿意缴纳重新鉴定费,不管原鉴定意见是否正确,也不管当事人书写的重新鉴定书面申请理由是否充分,更不愿去了解当事人是为了拖延诉讼或其他目的,还是真心实意对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只要申请,承办法官就无限制的满足。
  
  
  3、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另一方当事人通过质证无异议或者未申请重新鉴定,承办法官也不经审查就直接认定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结果可能造成错案发生。
  
  
  4、承办法官认为鉴定意见是“科学的判决”,特别是对某些权威领域的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更是不加辨析的盲目采信,不经过质证就直接认定其证据效力,结果也造成错案发生。
  
  
  综上所述,劳动者申请去工伤鉴定目的也是为了自己的伤情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但是现实中的确存在鉴定的结论与劳动者遭受的伤情不一致的,在进行了两次鉴定之后仍然不满意的情况就只能用行政复议来反驳机构的鉴定或者用诉讼向单位索要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中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多久
      法律规定中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多久法律规定中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三十个工作日。无论是各省著作权登记还是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都差不多,都需......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几年?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几年?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


·一方有精神病2次起诉会判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比较大。但要注意以下情况:1、第一次是撤诉的,和第一是判决不离的,二者对第二次诉讼的影响力度,还是有些差距的;2、二......


·土地使用证上面划拔与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总所周知,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土地的使用权归人民所有。公民在使用土地的时候会持有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证中有划拨和出让两项内容。那么,土......


·无偿委托合同赔偿损失的情况是什么?
      无偿委托合同赔偿损失的情况是什么?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性必......


·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到法院?
      一、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到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所得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工资报酬......


·山西高温补助发放标准
      根据法律的规定高温补贴是具有强制性的,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支付高温补贴属违法行为。如果你符合高温补贴条件,而企业拒发高温补贴,则可以向当地的监察......


·非法行医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行医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


·做了婚财产内协议离婚财产是否要平分?
      做了婚财产内协议离婚财产是否要平分?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


·上交了他项权证多久放款?
      上交了他项权证多久放款?首先他权证不是交给银行,正确的说是银行又把他交给了房管局,由房管局替你保管,一般来说的话15天之内他就给你放款,但是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