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驾吊销驾照五年怎么算

醉驾吊销驾照五年怎么算1、找到吊销处罚的决定书,根据决定书下达的日期自己推算吊销期限;2、到交警队查询吊销决定下达时间,根据该时间计算吊销期满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时间、期限规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则应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驾驶证造假怎么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醉驾吊销驾照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详细规定,所以即使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但是时间的算法自己还是要清楚的,因为驾照与我们的驾驶紧密相连,如果自己不能合理的处理有关的问题就会影响我们的生活,所以自己要格外注意有关的规定。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查询有没有批捕?
      一、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查询有没有批捕?根据法律规定查询有没有批捕可以到当地的检察机关来进行一定的查询,对于检察机关有没有实施批捕,可以到当地检察......


·对反家暴法全文解读是怎样的?
      对反家暴法全文解读是怎样的?在家庭暴力行为中,遭受伤害的往往是老人、妇女、儿童这些弱势群体,受害人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打击和伤痛,而且在精神上......


·法律规定中有工伤十一级吗?
      法律规定中有工伤十一级吗?一、法律规定中有工伤十一级吗?法律规定中是不存在工伤十一级的,就目前的工伤等级来看就只包括了十个等级。具体如下......


·工资达到多少才会扣个人所得税
      工资达到多少才会扣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退城搬迁企业怎么补偿
      补偿包括: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


·离婚协议有哪些程序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其实主要就是指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但要是具体说到离婚协议有哪些程序的话,很明显就是指实际办理协议离婚具体的程序问......


·农村土地确权中五保户的土地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中五保户的土地怎么处理?我们首先需要弄明白一个含义,何为农村土地确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


·怀孕二个月被辞职怎么办
      孕妇是有权休产假的,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员工可以直接告知公司要休产假,若被辞退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补......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何披露信息?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何披露信息?一、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何披露信息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体主要是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一些专业报刊,......


·货运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
      货运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一、货运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运输合同是承适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