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做完工伤鉴定可以辞职的可能性有多大工伤鉴定结果出

做完工伤鉴定可以辞职的可能性有多大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工伤认定后,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等级的签订。在等级签订出来之前,属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不变,你没有必要提出辞职。你说的费用,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全国一样外,其他的几项费用各地是不一样的。因此你需要依据你所在地的实施办法来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辞职国家的有关部门有着明确的规定,即使自己做完了工伤鉴定,有关的企业进行了相应的赔偿,自己依旧可以进行辞职手续的准备,这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不是自己因为工伤而需要辞职,所以自己应该积极的践行有关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会不会找家人赔偿?
      一、交通事故会不会找家人赔偿?交通事故一般不会找家人赔偿,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如果没有钱赔偿的,是不会影响到家属的,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限定额度......


·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试用期辞退员工赔偿吗
      法律规定了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呢?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形已经很常见了,如果企业辞退试用期职工要不要赔偿呢?这些问题都......


·车祸误工时间故意不上班需要给予赔偿吗?
      车祸误工时间故意不上班需要给予赔偿吗?一、车祸误工时间故意不上班需要给予赔偿吗?故意不上班是可以不用给予赔偿的;需要医院开具休假休息证明......


·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
      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郊区的农村土地难免会被征收,用来建设高楼大厦。农民失去土地也不要担心,政府会给一笔补偿款的。各......


·有无赖堵我家门怎么办
      建议及时报警,该种行为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
      怀孕期离婚财产该如何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


·去监狱探监要具备什么条件
      探监要具备什么条件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你的情况应该是属于到监狱中探望服刑的朋友。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


·合同生效的条件多少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多少条?一、合同生效的条件多少条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


·行政诉讼时效能否中断?
      行政诉讼时效能否中断?行政诉讼时效是不能中断的,因为行政诉讼的特点及《行政诉讼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决定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一次性的,不......


·北京农村拆迁安置对象有哪些
      北京农村拆迁安置对象有哪些一、北京农村拆迁安置对象(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一、保险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保险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