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各种不同的民事诉讼如何收费


  一、各种不同的民事诉讼如何收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0元至1000;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财产案件中请求数额与实际不符的,如何计算?
  
  
  财产案件中请求数额与实际不符的,案件受理费按人民法院核定的实际争议数额计算收取。
  
  
  二、申请执行等费用如何计算?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其他费用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
  
  
  复制庭审记录或者法律文书,按实际成本收费。
  
  
  当事人应当交纳的其他诉讼费用的金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
  
  
  肯定对于不同的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没有办法准确的提供的,比如同是离婚案件,国家规定的诉讼费是10到50元,但具体是多少可能每一个不同地方的民事法庭制定的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关于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只能是自己在提交民事诉讼状的时候,按照工作人员告知的收费标准交纳就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还是自述案件?
      我国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然而重婚罪却破坏了这种规则,它指已有配偶的人却在婚姻之外与他人二次建立了婚姻关系,因此法律会对此给予相应处罚。然而许......


·证人出庭作证对案件事实的影响大吗
      证人出庭作证对案件事实的影响大吗?1、证人出庭作证对案件事实的影响不是特别大,影响是有限的。口供和证人证言不可以定罪。因为证人始终是案件的第三......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我国,如果政府要将老百姓所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建设公益项目,应对被征收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保障被征收人员......


·玩忽职守的表现方面是什么?
      玩忽职守的表现方面是什么?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


·疫情严重信用卡房贷怎么办?
      疫情严重信用卡房贷怎么办?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


·故意伤害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民的人身健康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要是非法伤害他人的身体,达到一定标准的都会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我国关于故意伤害罪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您......


·企业倒闭跑路后果有哪些
      企业倒闭跑路后果有哪些一、企业倒闭跑路后果。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


·二手房房龄与贷款有什么关系
      二手房与新房在很多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别。其中,比较明显的一个差异就是新房没有房龄一说,而二手房则存在房龄的因素。购房者在贷款购买二手房时,房......


·保险公司理赔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保险公司理赔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一、保险公司理赔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保险理赔时间依据保险理赔项目和相关资料提供的完整度和准确性以及被保险人理赔金额到......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在众多社会信息中,政府信息占据了重要位置,其中大部分都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债转股企业依法享受的优惠条件
      1、新公司因停息而增加的利润,其所得税返还给原企业(原企业经变更登记已注销的,返还给原企业出资人),但只能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同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