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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后男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在实际的生活中并没有多少的优势,因为孩子在幼年时期对母亲的依赖强于父亲,所以国家的有关法律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倾向于女方,所以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如果自己不能得到很好的资料收集,孩子的抚养权就应该是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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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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