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认定外地可以做吗?

工伤认定外地可以做吗?
  
  
  不可以在外地做;
  
  
  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 1 )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 2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3 )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 4 )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 5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 7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8 )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事故造成了工伤,是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的,一般认定的部门就在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申请才可以,在做认定之前是一定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和信息在工伤之后30日之内提出申请,这样工伤部门才会受理,然后再进行审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店面出租合同要怎么写?
      店面出租合同要怎么写?店面出租合同出租方(下称甲方):承租方(下称乙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


·离婚后支付不全抚养费应怎么办?
      离婚后支付不全抚养费应怎么办?支付不全抚养费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回全部的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


·关于拖欠工资赔偿金有哪些规定
      关于拖欠工资赔偿金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


·疫情期间申请银行贷款可以延期偿还吗?
      我们现在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银行要同时保障个人客户和企业复工的金融服务。我们知道由于疫情的影响,一些企业不得不暂停营业,由于企业资金储备......


·妻子起诉离婚时怎么办?
      妻子起诉离婚时怎么办?起诉离婚是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如果男方不想离婚,老婆起诉离婚怎么办呢?往下看,也许就会知道怎么办了。在夫妻感......


·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深圳的发展在中国来讲是一个奇迹,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第一站,同时也是我国南方国民经济水平最高的城市,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深证也是我国每年......


·打了假疫苗怎么办?会有什么后果?
      打了假疫苗怎么办?这批假疫苗只是效价不够,也就是说打了疫苗,不能够产生足够的抗体,但是对人体是没有危害的。所以,如果接种了假疫苗,是不会损害......


·人民法院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强制措施包括哪些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


·一、双方如何约定买卖不破租赁?
      一、双方如何约定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是可以约定的,但前提是双方都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就算合同内容里面没有约定此条款,我国法律也是有所规定,......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它和实践合同有哪些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它和实践合同有哪些区别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相信这个问题会或多或少的困扰很多人吧,其实想要弄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首先要了......


·财产继承是什么意思2023
      财产继承是什么意思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