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工伤认定 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 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工伤认定而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个人和用人单位都可对决议表示不服并有权提出复审,但工伤认定公司不承认所以该由公司进行举证证明,通过法院进行判断分辨。若是证据并不充足或是不符合事实,工伤认定书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还需及时进行赔偿处理。
  
  
  综上所述,员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必须要提交的材料其中就有证明其确实属于该单位的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此时会为了不赔偿而不承认其劳动关系的,此时员工可以跟认定机构说明情况后反过来要求单位拿出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房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
      一、房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1、夫妻共有房屋。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


·疫情银行贷款可以逾期支付吗?
      疫情银行贷款可以逾期支付吗?可以申请逾期还款,但需要由银行机构进行审查认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协议分割,是指离婚的双方对离婚财产协商分割,对财产分割做出一份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签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就包括对财产分......


·车主怎么证明对方闯红灯?
      车主怎么证明对方闯红灯?一、车主怎么证明对方闯红灯?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行为,要通过三张照片来反映。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已过停车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


·关于劳动合同的分数,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同时还要上
      关于劳动合同的分数,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同时还要上交一份给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才行。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是需要签订三份的,但实践......


·一、没有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一、没有合同能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特许经营的特征有哪些?
      特许经营的特征有哪些?特许经营一词译自英文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经营费。虽然不同国家、不同组织对特许经营有不同的定义,但一般而......


·对方还钱但借条遗失怎么办?
      对方还钱但借条遗失怎么办?一、对方还钱但借条遗失怎么办?如果出借人借条丢了,可以让其出具收据,写明之前借款的情况,收到还款的时间和地点,......


·化工厂排放油烟和噪音,如何要求损害赔偿?
      关于请求赔偿的期限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


·一、离婚财产分割中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割中赠与财产如何分割?一般是平等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


·怎么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无论是进行房屋的买卖还是租赁,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此时就需要签订一份合同,当然不同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不同的。那么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