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回避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回避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二、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特点:
  
  
  (1)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
  
  
  (2)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决定性作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很大影响
  
  
  在我国民事诉讼是一种基本的诉讼类型,是一种法律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对于民事诉讼具体的法律规定有明确的说明。总而言之,在生活中或者是工作中,遇到侵害自身利益的事件时,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是非常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产抵押登记是在什么部门
      房产抵押登记是在什么部门一、房产抵押登记是在什么部门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


·订借款合同需要写哪些条款
      订借款合同需要写哪些条款一、订借款合同需要写哪些条款签订借款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借款合......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证人怎么出庭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证人怎么出庭一、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证人怎么出庭?(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与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二)查明证人身份、交代法律责任及......


·公司偷税漏税会产生什么后果
      公司偷税漏税会产生什么后果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享有下列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


·婚内孩子抚养费起诉书怎么写?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仅建立在道德与亲情之上,还建立在法律法规之上,父母拒绝抚养子女,除了会接受道德上的谴责之外,还会受到法律上的处罚。许多......


·事实收养是否可以办理收养登记?
      事实收养是否可以办理收养登记?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如今,不管是做什么时候,法律上面都是有一个时限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是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限,那么就......


·买卖不破租赁先抵押后租赁适用吗不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先抵押后租赁适用吗不适用。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一事不再理撤销仲裁裁决是什么?
      一事不再理撤销仲裁裁决是什么?一、一事不再理撤销仲裁裁决是什么?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