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逃汇罪的形态有哪些

一、关于逃汇罪的形态有哪些?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及时调回境内按市场汇率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不得存放境外,不得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所谓经常项目收入,包括出口或者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境外贷款项目收入的外汇;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交通运输、邮电、旅游、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保险等业务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服务收入的外汇;行政、司法机关收入的各项规费、罚没款等;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向境外出售房地产及其他资产收入的外汇;境外投资企业的外汇利润;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保证金等。违反上述规定,将应调回国内的外汇不调回国内,而存放境外就展这种行为的逃汇。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汇出外汇或者携带出境的,如以投资的名义将外汇转移至国外的。
  
  
  (4)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其他逃汇的行为。
  
  
  二、什么是逃汇罪?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逃汇罪的犯罪构成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至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逃汇,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或者个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将应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转移、转让、买卖、存放境外,以及将外汇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等。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逃汇行为主要有: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汇出外汇或者携带出境的,如以投资的名义将外汇转移至国外的。
  
  
  4、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其他逃汇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对本罪的构成要件事实有认识,包括对犯罪对象、行为性质、客体要件、因果关系等的认识。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逃汇。当然,这种认识并不需要行为人了解关于逃汇的具体法规,只要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即可。
  
  
  由此可见,逃汇罪其实也是一种经济犯罪,这种行为不单纯是违反了我国的外汇管理法则,有些人表面上是逃汇,实际上也是为了避免交税纳税的基本义务,甚至有其他更加不可告人的目的。有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把自己的不正当收入大量的都转移到境外,致使国家追回的时候困难也非常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登记的,可以是与我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然也可以是与其他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进行结婚登记。但此时都是要按照我国的结婚规定进......


·公司不发加班费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
      在工作中,劳资双方经常会为加班费的问题而引发纠纷,而想要解决该纠纷,就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那么,在法律上,关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一般应该由......


·传销罪中从犯如何处理的?
      如今在生活压力大的状况下很多人通过各种手段来赚取钱财,就是在这种想要在短时间内赚取大量金钱的心理作用被不法分子利用,诱骗到违法组织,如今最常......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一、患方的举证责任《若干规定》规定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刑事抗诉书包括哪两种?
      一、刑事抗诉书包括哪两种?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按照诉讼种类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和行政诉讼中的抗......


·机动车驾驶人是不允许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而对于喝酒之后开
      机动车驾驶人是不允许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而对于喝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行为,要么属于酒驾,要么属于醉驾。其中醉驾的严重程度要高于酒驾,因此对醉......


·邻接权——录音制作者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法对录音未作如录像那样有作品和制品之分,而均把录音制品纳入邻接权之中。录音制品制作者包括音像出版社、广播电台和其他录制录音制品的人。录......


·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该怎么评估
      说到交通事故,就想起了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根据交通事故损失来定数额,那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该怎么评估?实践中很多交警在评估交通事故时会扣当事人的车辆......


·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二、____方支付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


·司法鉴定类别具体有哪些?
      如今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法律程序,许多案件的审理都需要有司法鉴定的辅助,从而使案件顺利地进行下去。司法鉴定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有有所分类......


·我们在被用人单位录取后成为他们的合法雇员。作为一名员工自然非
      我们在被用人单位录取后成为他们的合法雇员。作为一名员工自然非常关心公司的福利制度,希望自己的薪资待遇良好。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制定更好的奖惩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