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


  一、医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
  
  
  保险人在经营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时,一般不像其他保险业务那样有固定的保险费率表,而是通常视每一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议订费率,以便确保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与所收取的保险费相适应。
  
  
  按照国际保险界的习惯做法,保险人对公众责任保险一般按每次事故的基本赔偿限额和免赔额分别订定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项保险费率,如果基本赔偿限额和免赔额需要增减时,保险费率也应适当增减,但又非按比例增减。
  
  
  公众责任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包括如下两种情况:
  
  
  一是以赔偿限额(累计或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计算依据,即保险人的应收保险费=累计赔偿限额×适用费率;
  
  
  二是对某些业务按场所面积大小计算保险费,即保险人的应收保险费=保险场所占用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险费。
  
  
  去业主无忧看下就知道公众责任保险的保费情况了,一般情况下保险人在经营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时,一般不像其他保险业务那样有固定的保险费率表,而是通常视每一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议订费率,以便确保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与所收取的保险费相适应。
  
  
  按照国际保险界的习惯做法,保险人对公众责任保险一般按每次事故的基本赔偿限额和免赔额分别订定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项保险费率,如果基本赔偿限额和免赔额需要增减时,保险费率也应适当增减,但又非按比例增减。
  
  
  公众责任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包括如下两种情况:
  
  
  一是以赔偿限额(累计或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计算依据,即保险人的应收保险费=累计赔偿限额×适用费率;
  
  
  二是对某些业务按场所面积大小计算保险费,即保险人的应收保险费=保险场所占用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险费。
  
  
  现在保险行业可以说发展的非常好,在过去,中国都在忙着发展经济,因为经过战争等导致国民经济水平低,所以对于保险的了解,购买力都非常低,现在经济有了很大的提高,人们对于保险的认识就更加的全面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募基金是否禁止自融?
      私募基金是否禁止自融?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规模不断壮大,由于其回报率较高,很多投资者都将投资眼光转到私募基金产品上。在投资市场上,有些私募基......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滨河街道办事处(东沙河村、西沙河村、太平村、陈家......


·非法收养孩子判几年?
      非法收养孩子并不一定被判刑的,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非法收养罪。?事实上,关于非法收养,包括符合收养条件而未办理收养登记或者无子女未到法定年龄收养......


·用人单位在员工病假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在员工病假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补偿(一)员工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


·一、宿迁工伤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一、宿迁工伤赔偿金一般是多少?宿迁工伤赔偿金一般是十万元左右,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


·劳动争议案件二审诉讼期间可否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


·我国公司债券流动性差有哪些危害
      一、公司债券流动性不足有什么危害?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成交量不足或缺乏愿意交易的对手,导致未能在理想的时点完成买卖的风险。1、流动性极度......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范文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是可以不同意的,是一审法院判决了双方离婚,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依然可以提起上诉,那你知道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该怎么......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一、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根据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企业中员工持股的现象十分普遍。股份不仅仅是让员工可以从公司分红,在......


·注册商标提前多长时间续展
      注册商标提前多长时间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前12个月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


·敲诈勒索法院批捕了有什么办法?
      一、敲诈勒索法院批捕了有什么办法?可以合法的进行辩护,也可以办理取保程序,如果已经逮捕,说明检察院已经认定涉嫌犯罪,是很难再放出来的。此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