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转让代办需要什么资料?


  一、股权转让代办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公司股权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8、股权转让协议;
  
  
  9、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变更公司股权的基本流程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随着国家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社会中建立的企业越来越多,其中也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权也会属于股权持有人,如果持有人要将股权进行转让,也是需要召开股东会议并经过股东的同意后才可以转让,在转让协议中也要写明转让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


·侵害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侵害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侵害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1、知识产权侵权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对于一些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专门负责管理相......


·追尾发现前车司机酒驾应该怎么样处理
      前车司机负全部责任。根据我国交通法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前车酒驾追尾,除非前者能够证明,后车故意撞击前车,否则由前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


·哪些是刑事自诉案件2023
      哪些是刑事自诉案件一、有哪些是刑事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


·法律规定假想防卫是指什么
      假想防卫是指什么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


·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其实一个完整的工程能够面世的话,那么不仅仅建筑方在修建过程当中付出了比较大的心血,对于开发商来说也是如此。因为工......


·起诉离婚应到哪个法院
      起诉离婚应到哪个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在我国相关的大学生
      在我国相关的大学生,往往还没有毕业就在实习期间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入职协议。我国的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只要这类学生年龄在16岁以上,或从事相关的文艺......


·孩子变更监护权在哪里办理?
      孩子变更监护权在哪里办理?变更监护权必须去法院,以诉讼的形式由法院以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确定下来。所谓的监护权仅对未成年人,子女成年后,监护权......


·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责任是怎样的
      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责任是怎样的一、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责任是怎样的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