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集体合同不仅能够帮助用人单位提高办事效率,还能减少您合同拟定的成本。但是生活中,不少集体合同却因为内容缺失而不能完全发挥功效甚至无效。所以接下来,就由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二、集体合同内容
  
  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
  
  (六)合同期限;
  
  (七)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八)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九)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十)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企业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订立集体合同。合同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劳动行政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到底集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呢:集体合同往往用于与劳动者签订的用工合同。内容主要都是涉及劳动者的权益问题。此外,还附带一些如合同期限、签订双方具体信息等的相关问题。特别提醒您,在拟定或签订集体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权利事项的描述和时间的填写,以免在用工或者工作过程中,因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劳动者可以依据我们国家的仲裁法律规定来提出仲裁,《劳动法》第44条规定如下:第四十四条有下......


·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现在国家经济发展迅速,我们正处在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如果再不了解一些金融名词,那真的就要被时代淘汰了。我们都知道企业在某些时候......


·外卖有头发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48条内容:1、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刑法中规定乘客殴打司机犯罪吗
      刑法中规定乘客殴打司机犯罪吗一、刑法中规定乘客殴打司机犯罪吗犯罪,对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进行殴打,致使公交车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首先是明确谁可以提起,即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请求权人,其次要明确谁对附带民事诉讼负有赔偿责任,......


·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
      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一、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办理公证后,公证文件能够作为法庭上的直接证据;其次,公证的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


·建筑工程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一、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法律规定哪些夫妻一方的债务?
      哪些夫妻一方的债务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


·一、夫妻共有财产一方能赠与么?
      一、夫妻共有财产一方能赠与么?不能,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入股投资协议书怎么写?
      入股投资协议书怎么写?入股投资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诉讼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事类的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诉讼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民事类的纠纷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亦是如此。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提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