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会怎么进行处罚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可以参加工作的,然而,一些偏远地区或者黑心的老板为了给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依然会非法使用童工,也真因为童工不受法律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就会苛扣工资甚至不发工资,的我们就为您讲述一下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雇佣童工相关法律规定
  
  (1)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2)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童工工资能否拿到
  
  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工资呢?但是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予以寻求救济。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那么该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量相当于平常所说的“童工工资”。
  
  三、雇佣童工的含义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雇佣童工(16周岁以下),童工无罪,招用单位应按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手段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的相关资料,使用童工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在违法的基础上,还有不发童工工资,只要证据充足,相关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对用人单位做出处罚,甚至吊销用人营业执照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当事人的承诺可以撤销吗?
      当事人的承诺可以撤销吗?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撤回撤销的区别有:1、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


·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涉非法集资该怎么办?在大多数民间借贷中,有许多纠纷。民间借贷涉常常会与集资有关,但是难免会涉及到非法集资,如集资诈骗,公众存款等等......


·名誉权侵权诉讼时效有多久?
      名誉权侵权诉讼时效有多久?名誉权侵权的认定名誉权受到了侵犯,肯定会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如协商解决和诉讼途径解决。民事案件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醉驾致伤的处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
      醉驾致伤的处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


·女员工入职前隐瞒怀孕应该被辞退吗
      员工办理入职需要很多程序,很多公司在招聘员工时都会让入职者填写一份是否结婚、是否怀孕的入职表格,如果女员工在入职时隐瞒已经怀孕的事实,会造成......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以下权利可以主张: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以下权利可以主张:1、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部门负责处理。2、对交通警察、检验人、鉴定人......


·妻子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妻子起诉离婚该怎么办?起诉离婚是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如果男方不想离婚,老婆起诉离婚怎么办呢?往下看,也许就会知道怎么办了。在夫妻感......


·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法律依据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道路建设也越来越快,很多家庭都有能力购买私家车,因为司机的原因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现在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在交通事故发......


·留置权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
      留置权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需对合同中是拥有不同种权利,那下这些权益中又有那下需要注意?在复杂的情况下,很多人并不清楚相应的法律......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私......


·起诉公安局行政起诉书怎么写?
      行政起诉书怎么写?起诉行政起诉书的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