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会怎么进行处罚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可以参加工作的,然而,一些偏远地区或者黑心的老板为了给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依然会非法使用童工,也真因为童工不受法律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就会苛扣工资甚至不发工资,的我们就为您讲述一下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雇佣童工相关法律规定
  
  (1)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2)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童工工资能否拿到
  
  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工资呢?但是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予以寻求救济。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那么该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量相当于平常所说的“童工工资”。
  
  三、雇佣童工的含义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雇佣童工(16周岁以下),童工无罪,招用单位应按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手段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的相关资料,使用童工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在违法的基础上,还有不发童工工资,只要证据充足,相关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对用人单位做出处罚,甚至吊销用人营业执照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视力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


·工程质量事故的验收按什么标准认定?
      工程质量事故的验收按什么标准认定?工程事故时有发生,不仅造成经济的损失也会造成人员的伤亡,为此国家对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也会有严厉的......


·被投诉商标侵权法院发了传票怎么办
      被投诉商标侵权法院发了传票怎么办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的,应该积极出庭审理案件,如果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判......


·没有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有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工作欠钱不还,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依旧拒不还钱。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假如债务人有能......


·商业贿赂罪 量刑标准是应该如何的
      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


·买卖房屋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买卖房屋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一、买卖房屋协议书应该怎么写?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


·一、单位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金额怎么规定的?
      一、单位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金额怎么规定的?单位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金额的规定是: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


·广东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广东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犯罪人借助互联网实施的诈骗犯罪。刑法虽然规定了诈骗罪的量刑幅度,但是最高人民......


·离婚分割财产后能再重新分割吗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时就会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安排。但也不能否认,离婚后可能发生一些导致当事人希望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那么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履行一定的转让的手续,国家作为国有......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三、××市××区××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