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支付标准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劳动者的权益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在劳动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劳动关系中的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不仅要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不可以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出现了违约的情况后,用人单位也要按照规定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变更股东后的前账务如何处理?
      变更股东后的前账务如何处理?如果只是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有股东协议即可。但是还需要考虑到由此引起的个税,需要有个税完税凭证,并且做代扣代缴业务......


·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


·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当中应当认真的工作,恪尽职守,不能够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一些违法的行为,同样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加应当遵守相关......


·企业职工辞退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企业职工辞退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一、企业职工辞退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


·公司法141条非上市公司是否适用?
      公司法141条非上市公司是否适用?与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订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其股权购买价格的确定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定价......


·交通肇事一死多伤的检察信息律师有权查阅吗
      交通肇事一死多伤的检察信息律师有权查阅吗?交通肇事致一死多伤的对检察院的信息律师也有权查阅,律师的权利主要包括:1、在侦查阶段,受委托的律师可......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一、夫妻女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多分配一些给男方吗?
      一、夫妻女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多分配一些给男方吗?夫妻女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多分配一些给男方,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第一选择是认真沟......


·未成年醉驾摩托车会受到什么处罚因为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醉驾摩托车会受到什么处罚因为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以很多人会有未未成年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会不会从轻?类似于这种问题,其实在我国《......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失效不久可以,但如果失效太久则无法恢复,一般收到专利局的失效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可恢复,官费1000元。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


·醉驾加重处罚情形有几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醉驾加重处罚情形有几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