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男方没有抚养能力离婚孩子怎么办?

一、男方没有抚养能力离婚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岁以上孩子一般还需要征求孩子意见。
  
  
  二、怎么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
  
  
  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
  
  
  3、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4、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包括物质上的抚养和精神上的抚养。抚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就是没有抚养能力。
  
  
  三、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孩子的出生不应当作为离婚父母的借口或者累赘,若是父母双方都没有能力将其孩子抚养成人,应当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帮助孩子健康成长,或者父母双方增加自己的经济能力再进行抚养。抚养权的拥有在父母双方的手中,离婚双方父母应当考虑孩子个人意见和优选环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判刑罚款交不起怎么办?
      判刑罚款交不起怎么办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


·中小企注册资本数额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一、中小企注册资本数额对公司有什么影响?中小企注册资本数额对公司的影响体现在公司承担的税收上。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有限责任公司不再......


·运输毒品判20年能减多少
      如果当事人被法院判刑20年,在监狱服刑期间,能够积极改造,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的幅度最长为原判决刑期......


·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抚养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
      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抚养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完全相同。非婚生子女是其生父与生母共同的子女,因此,非婚生子女......


·一、企业不能辞退什么类型的职工?
      一、企业不能辞退什么类型的职工?(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


·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怎么收取?
      我国未来避免土地资源被浪费,故而即使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民事主体也是可以通过既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获得......


·拖欠货款利息多少
      拖欠货款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一、拖欠货款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


·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为法人,法人的角色一般由公司决策层担任
      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为法人,法人的角色一般由公司决策层担任,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换人担任的时候,这就是法人变更,法人变更一般指的是法律代表......


·公司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辞退孕妇是否可以?
      公司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辞退孕妇是否可以?在女工怀孕的情况下,公司辞退属于违法,公司需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确定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确定赔偿标准?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


·电信诈骗逮捕到法院了多久才能审理完毕
      一、电信诈骗逮捕到法院了多久才能审理完毕?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