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人转让法人股需要签订什么


  一、公司法人转让法人股需要签订什么
  
  
  公司法人转让法人股即为:可以签订转让协议书转让,具体建议需要了解你具体情况才能提出。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即股权转让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合营他方对于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需要取得合营他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表示。
  
  
  二、法人股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在我国对于上市公司法人的股权转让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除了法人在公司成立一年内不能进行股权转让的规定之外,还有一些股权转让税收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法人转让法人股的具体内容,可详细咨询本网站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过失犯罪能不能成立共犯?
      过失犯罪能不能成立共犯可以成立共犯。对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能否成立共同犯罪问题,主要有否定说、肯定说及限制肯定说,主要有两派之争:新派站在主观主义......


·有汇款记录借条生效吗?
      有汇款记录借条生效吗?有汇款记录,是可以证明借条的效力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


·一、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可以吗?
      一、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可以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


·长沙买房子限购政策最新限购区域有哪些长沙市政府办
      长沙买房子限购政策最新限购区域有哪些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限购区域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


·租赁关系中,承租人违约提前解除租赁关系,返还出租物,出租人能否主张违约金?
      1、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守约方可以按照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要赔偿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要赔偿吗?工伤鉴定之后要向公司赔偿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


·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吗?相关子女抚养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


·夫妻双方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


·如今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如果成交的话
      如今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如果成交的话,除了要支付房款之后,至少还需要支付中介公司的中介费用。那么通常购买二手房除了房......


·什么叫判死缓不得限制减刑?
      一、什么叫判死缓不得限制减刑?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因其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有团......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刑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刑处罚一、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