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制拆迁国家赔偿是多少

一、强制拆迁国家赔偿是多少?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二、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1、时效问题不可忽视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您应当知道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2、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强拆这是属于侵犯到了公民的财产权,应该说,被强拆掉的该套房屋的市场价值的高低会影响到最终国家赔偿的标准,如果,立法统一的区规定只要是强制拆迁的,就按照多少钱的标准去进行赔偿,那就非常的不公平。遇到被强拆的这种情况,应该赔偿多少钱是只能结合当时的情况,然后再请求专业律师计算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财产未分割支持再次起诉?
      离婚财产未分割支持再次起诉?离婚财产未分割支持再次起诉,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在生活当中,您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申请贷款的话,必须有抵押的情况下,银行才会进行放贷。在日常生活当......


·离婚前分居小孩谁抚养对离婚后抚养权归属有影响吗
      一、离婚前分居小孩谁抚养对离婚后抚养权归属有影响吗?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会涉及很多因素,比如离婚双方的经济能力、道德品质、日常工作生活情况、......


·担保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如今,为他人担保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这也就提醒各位不要轻易的为他人提供担保,不然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担保要承担什么责任呢?目......


·着手和预备两者是有区别的吗?
      着手和预备两者是有区别的吗?不一样的;犯罪预备是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其特点是......


·并购基金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并购基金合同的意义是什么一、对于上市公司的意义1、消除并购前期风险可通过并购基金提前了解目标企业,减少未来并购信息不对称风险。另外,可借助......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
      债务人在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一、合同履行中代位权的行使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


·行政处罚到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到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


·一般案情轻的检察院会批捕吗
      一、一般案情轻的检察院会批捕吗?案情轻检察院也可能会批捕,批捕和案情轻重并无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


·公司注册可以撤回申请吗
      公司注册可以撤回申请吗?许多人在注册公司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种种意外情况,例如股东发生纠纷,或者资金链断裂,注册失败,资料不全等等问题。那么......


·黔南离婚财产纠纷律师如何收费
      随着当今社会越来越高的离婚率,离婚纠纷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一般离婚的财产纠纷是需要律师来处理的,这样对双方都是合理的,各省的离婚财产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