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小微企业需要认定吗?怎么认定?

小微企业需要认定吗?怎么认定?
  
  小微企业在方便人民群众生活,解决就业,活跃市场经济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我国对小微企业也有相应的划分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小微企业需要认定吗?认定小微企业需要哪些资料?下面我们给您做一个简单说明。
  
  一、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申请小微企业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中小微型企业认定申报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4、企业上一年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据(全年缴纳人数没有变动的,仅需提供12月份单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可携带相关文件去各区市工信部门办理。
  
  三、国家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有何政策?
  
  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税率征收(以下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3、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四、国家对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手段包括哪些?
  
  1、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机制的引导作用,细化考核措施,将总体目标分解到每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层层推动落实。
  
  2、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
  
  3、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搭建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形成“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
  
  4、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建立起与小微企业“门当户对”的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民营金融机构。各类金融机构都要向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服务网点。
  
  小微企业需要认定吗?综上所述,我国对小微企业在资产总额、就业人数和税收标准上有具体划分,认定小微企业需要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各地区工信部门进行办理,企业只有通过小微企业认定,才会享受到国家给于的税收减免政策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案件审理时间过长怎么办?
      案件审理时间过长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一、法院会去查误工费赔偿情况吗?
      一、法院会去查误工费赔偿情况吗?法院在认定误工单位证明时,也会对单位存在的真实性进行相关询问,必要时会做一定的调查。如果单位确实不存在,通常不......


·生产者的免责事由都有哪些
      对于生产者来说了对于自己的商品,他们是要承担主要责任并且要进行赔付补偿的。那么其实在生活中在一些情况下,生产者是可以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


·合伙人撤资合同如何书写?
      合伙人撤资合同如何书写?一、合伙人撤资合同如何书写?同立退伙契约人简称甲方同立退伙契约人等简称乙方兹就双方于年月经订立合伙契约所合伙......


·离婚后再婚抚养费过高可以请求降低吗?
      离婚后再婚抚养费过高可以请求降低吗?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


·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


·重婚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重婚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重婚就是属于刑事诉讼;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


·如何量刑规范化集资诈骗
      说到诈骗,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对于诈骗行为来说,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在我们进行对于诈骗进行量刑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的。而且,我......


·辩护人享有的辩护权利有哪些?
      一、辩护人享有的辩护权利有哪些?刑事辩护律师认为辩护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是正确开展辩护活动的重要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


·他项权证抵押银行什么时候放款?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是需要到当地的有关的部门发放的,他项权证一般是由债权人的持有的,他项权证办理之后一般是半个月或者是一个月之内会进行放款,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