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


  一、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
  
  
  如果发现商标被日本抢注了,那么是可以提无效宣告的。商标注册后,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理由,利害关系人可向日本特许厅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针对驰名商标的恶意抢注为理由提出的,可以随时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基于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与他人其他权利构成冲突等理由提出的,需自注册日起五年内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二、理论基础
  
  
  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成为商标抢注的理论基础
  
  
  商标专用权的确认和取得,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归纳起来大致采用“注册原则”、“使用原则”和“混合原则”这三种方式。所谓注册原则就是按申请商标注册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谁先申请,商标专用权就授予谁,而不问该商标是否已经使用。申请注册是形成商标专用权的唯一法律事实,所以注册原则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商标注册申请。与注册原则相对应的是使用原则,它是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的归属,谁最先使用该商标,谁就享有商标专用权。申请商标注册不是其必然要件。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各有利弊,采用注册原则取得商标专用权,便于对商标的管理,商标权人对商标的归属发生争议也容易辨别,商标权的法律关系明确、稳定性强,容易调查取证。其弊端是过于僵化,缺乏灵活性,不能保护商标在先使用权。采用使用原则取得商标专用权,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在先使用权利,且灵活实用,可以避免消费者因不同使用人先后使用相同商标而造成混淆。但它缺乏稳定性,查证商标使用人使用商标的证据困难,不利于商标管理。现在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注册原则取得和确认商标专用权,只有美国等少数几个国家采用使用原则。
  
  
  中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可见,我国采用的是注册原则。它是以申请注册作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属于谁。而在先使用不能作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即使商标使用者已经在商业上使用某一商标,如果没有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也不能获取商标专用权,其使用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所以,申请原则只对最先申请商标注册者认定其享有商标专用权,这一制度的法律结果为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可能性和必然性。
  
  
  企业在进行注册后,也是可以按照规定注册商标,为了确保自身的商标不会被他人使用,也是需要到商标局进行注册,如果商标的使用期限到期后,当事人和企业也是需要及时的办理续期手续,当出现有人恶意进行抢注,也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 企业的很多专利技术都属于知
      员工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企业的很多专利技术都属于知识产权,但是在日常运营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这些知识产权是要被员工所使用的,员工可......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为0税务机关还会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为0税务机关还会退税吗?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为0的话税务机关就不会退税了,税务机关退税的法定条件是纳税人有多交个人所得税,应退税......


·一级医疗事故什么意思?
      一级医疗事故什么意思?一、一级医疗事故什么意思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


·刑事自诉案件提起条件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提起条件是什么一、刑事自诉案件提起条件是什么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


·违约金条款范文怎么写 有合同的签订那就有可能会有违约的情况
      违约金条款范文怎么写有合同的签订那就有可能会有违约的情况,除开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很多时候违约都是因为当初合同签订时候高估了预期和自己。那......


·总公司与分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公司与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方法是:1、和解,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签订还款协议;2、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


·女方怀孕离婚可以吗?
      女方怀孕离婚可以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


·一、道路交通事故多等级伤残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多等级伤残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在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是很简单的。但如果在出现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按照《道......


·二手房市场也逐渐在人们的视野中活跃
      二手房市场也逐渐在人们的视野中活跃,得到人们的青睐,相比较商品房更经济实惠,在人们的购买力范围内。但我们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要仔细,注意......


·威胁人身安全可以调解吗
      可以。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单纯的恐......


·?
      ?一、夫妻在离婚时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夫妻在离婚时共同财产是均等分割的,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