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申请报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登记的承诺;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地籍调查表;宗地地籍图二份;技术报告;建筑物权属凭证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或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权转让并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或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市级以上政府(含本市级)有关部门发出的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涉及股份制公司的,应提供公司章程;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名称变更登记的承诺(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原件);
  
  
  6、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土地登记委托书;
  
  
  8、地籍调查表(宗地相邻应加盖相邻单位公章);
  
  
  9、宗地地籍图二份
  
  
  10、有资质测量队伍出具的宗地测量技术报告;
  
  
  11、地上有建筑物的,应提供建筑物权属凭证;
  
  
  12、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土地可以过户,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否则不予变更。集体土地如果土地证不办理变更,房产部门是不会给你变更房产证的。(国有土地变更:先更房产证,后土地证。集体土地:先土地证,后房产证)具体流程是这样的,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然后进行土地登记确权后可办理更名过户。
  
  
  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
  
  
  国土资源局领导:
  
  
  本人购得某某平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号。现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但土地使用证权属至今仍未变更。
  
  
  由于完整产权包括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在房屋产权变更以后,必须变更土地使用权。
  
  
  特持房产证和原土地关系证明,向贵局申请土地证权属变更登记,请在审核以后给以办理,万分感谢!
  
  
  此上
  
  
  申请人:(家庭地址,签名并盖章,电话)
  
  
  年月日
  
  
  综述,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较为麻烦所需材料较多,各个地区情况不一样所需材料也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前建议先去当地的国土局询问了再办理。但是无论哪个地区都必须注意,土地使用证的变更土地使用证的原主必须知晓并同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成都龙泉作为成都市重点主题发展区域以及经济开发区重点试点,面临着不断扩建与大力带动经济发展的重任。国家为了更好......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农村荒地可以建房,但是要获得土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所建造的房,他们是可以拆除的,另外如果你家有住房,不符合再建房的......


·投标保证金不退怎么办
      投标保证金不退怎么办一、投标保证金不退怎么办招标单位毫无理由不退投标保证金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无效的的认定
      招投标程序遵循“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的原则,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是发包人......


·借条上既有公章股东签字是属于个人债务?
      借条上既有公章股东签字是属于个人债务?借条上既有公章股东签字通常股东个人、公司都属于债务人,此类共同债务需要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1、共同债务人......


·彩礼钱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彩礼钱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风俗不同,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也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彩礼......


·基本建设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  借款方:  贷款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


·小额诉讼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一、小额诉讼的有关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设计如下:1.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的适......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往往是离婚案件中除了孩子抚养权以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往往是离婚案件中除了孩子抚养权以外最大的争议,在财产中房子的所有权和分配问题有的时候会成为一个案件的关注点,尤其是父母买房,......


·北京市家具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家具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经济民事诉讼状范文怎么写?
      经济民事诉讼状范文怎么写?  经济民事诉讼状范文怎么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