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了是否要工伤鉴定发生工伤事故

私了是否要工伤鉴定发生工伤事故,选择私了的,仍然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最长时效是1年。现实生活中,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较多的选择私了来降低费用。但是,私了是有一定风险性: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因赔偿数额存在争议,甚至超过一年仍未私了成功,当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费用时,工伤职工会因为申请工伤认定超期,而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了伤残等级后,再选择私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二、工伤认定后多少时间内能申请伤残鉴定1、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2、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3、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工伤认定后老板要私了不做伤残签定行吗的问题,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不仅会对工作带来影响,还会给生活方面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工伤赔偿金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劳动者的损失,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能否先收房
      商品房交房时间一般会在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也有口头约定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交房时间都会比较明确。那么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作为购房者能否先......


·要是公司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


·证人书面证言格式是什么?
      证人书面证言格式是什么?在没有特别有利的证据的情况下存在了证人提供的证言也会增加自己主张的有效性,为了让证人的言辞能够在不受到主观想象的影......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


·取保候审跟监视居住区别有哪些
      取保候审跟监视居住区别有哪些一、取保候审跟监视居住区别有哪些1、期限不同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


·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了。那么此时,当事人应该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


·注册资本变更国税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资本变更国税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


·在我国无效婚姻有离婚证吗
      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才是能够证明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最重要的证件,也就是说,不管是法院的判决或者是离婚协议书,都不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被解除了。......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法医鉴定程序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法医鉴定程序有哪些?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上......


·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企业
      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


·民事判决书(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6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