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

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在案件的庭审过程中,证据的证据能力具有重大的作用,是成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资格。证据能力规则对案件的证据的判断以及取证都有重大的影响,那么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证据能力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也就是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价值。
  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一般来说,如果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紧密,则该证据的证明力较强,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大。可见,证据的证明力与证据的关联性密切相关,关联性是证明力的基础和根据,证明力则是关联性的外在表现。
  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证据材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成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资格。
  所以,证据能力又称为“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所解决的是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如果某一证据不具有可采性,则不能在法庭上提出,不能被事实裁判者看到和听见。对证据的可采性,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证据规则加以调整的,这些规则多是消极性规定,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排除规则等。可见,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据的合法性并不等同,二者的内涵、外延并不完全一致。根据可采性要求,即使是合法的证据,也可能由于其他方面的考虑而不予采纳,如传闻证据予以排除。特定情况下,即便是不合法的证据也有可能得到采纳,如“毒树之果”的例外。但整体上说,合法性是证据可采性的基本前提之一,绝大部分违法证据应予排除。
   二、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
  证据能力规则 :确认和调整证据的范围和资格的行为规则。它是法律对诉讼外证据材料进入诉讼程序成为证据的一个最低限度的要求。目前,我国证据能力规则理论研究方面在整个证据法领域还处于十分边缘的地位,是一块有待开发的园地。
   三、 证据能力的判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相关性原则
  刑事诉讼证据(表现为证据能力) 的本质属性是它的关联性,即相关性。就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证据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如因果联系、时间联系、空间联系、偶然联系和必然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肯定联系和否定联系等。这些联系必须都是确定存在的,能够反映与案件有关的一定事实,能够为人们所认识。在具体案件中,对某一特定证据能力上否具有关联性的判断,取决于待证事实的内容和控、辩双方争议的性质以及证据能力本身的特点,必要时可以采用相应的技术鉴定方法加以确定。在侦查过程中应紧紧围绕案情就与之相关的问题调查取证,以防止证据调查范围的无限扩大,而影响证据能力。
   2、实体公正性原则
  实事求是,忠于事实,还案件的本来面目,是收集证据的关键。收集证据的过程同时也是判断证据能力的过程。检察机关在审查证据能力时,应排除诸如那些可能引起不可靠以及不能经过主询问和反询问来检查其真实性的传闻证据,以防止可能不真实的证据进入法庭。同样,法官应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的证据能力是否具有实体公正性进行全面衡量与审查,并且必须经过法庭调查、质证才能决定是否采信和认定。
   3、程序公正性原则
  证据的收集过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排除非法证据规则,不采信侦查机关用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方法提取的证据,以防止侦查权的滥用导致公民基本权利的被侵犯,这也是判断证据能力时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综合上文中所述,证据能力规则在案件的庭审过程中,对于证据的可采性具有重要的作用。证据能力所解决的问题是证据是否被采用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证据不具有可采性的话就不要提出。希望对您在证据能力及规则方面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施行后法院会改判吗?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施行后法院会改判吗?一、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施行后法院会改判吗?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施行后法院可能会改判,但是新法实施......


·遗弃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遗弃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又不再使用的物品出现,对这些物品的处理一般都是当做垃圾直接抛弃,也有少部分是给与需要的人。而在抛弃之......


·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有备案怎么办
      由于和原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结束以后,肯定在一段时间之内当事人的社保要出现断缴的。因此很多人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


·注册资本不能低于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不能低于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并不是不能低于投资总额,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注册资本不设最低限额,但应当有符合公司......


·工伤鉴定下来了拿钱要多久?
      工伤鉴定下来了拿钱要多久?鉴定出来之后,当月的25号之前由单位或社保所报上去,下下个月10号之前,工伤保险金到了单位或社保所,就可以领了。二、工......


·一般看守所能羁押多久?
      一般看守所能羁押多久?一、一般看守所能羁押多久?(一)一般看守所能羁押的时间最长是两个月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


·民事诉讼二审多久结束
      民事诉讼二审多久结束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


·车撞狗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多数情况下的交通事故都是基于车撞人,但有的时候也会出现车撞狗的情况,此时也算是交通事故的一种,因此在实际进行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对事故的责任作出......


·刑事诉讼法的期间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您一不小心参与到了刑事案件当中,不管是身边的朋友、亲人或者是知己,在刑事案件被提起诉讼的时候,针对刑事诉讼法期间的时间,......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一、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算事实婚姻吗?没结婚证有孩子算不算事实婚姻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情况分。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男......


·资本市场与企业融资有什么关系?
      资本市场与企业融资有什么关系?关于资本市场融资有许多人不是很了解,因为这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它是金融市场中的一项,在现在经济广泛发达的时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