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

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在案件的庭审过程中,证据的证据能力具有重大的作用,是成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资格。证据能力规则对案件的证据的判断以及取证都有重大的影响,那么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证据能力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也就是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价值。
  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一般来说,如果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紧密,则该证据的证明力较强,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大。可见,证据的证明力与证据的关联性密切相关,关联性是证明力的基础和根据,证明力则是关联性的外在表现。
  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证据材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成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资格。
  所以,证据能力又称为“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所解决的是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如果某一证据不具有可采性,则不能在法庭上提出,不能被事实裁判者看到和听见。对证据的可采性,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证据规则加以调整的,这些规则多是消极性规定,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排除规则等。可见,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据的合法性并不等同,二者的内涵、外延并不完全一致。根据可采性要求,即使是合法的证据,也可能由于其他方面的考虑而不予采纳,如传闻证据予以排除。特定情况下,即便是不合法的证据也有可能得到采纳,如“毒树之果”的例外。但整体上说,合法性是证据可采性的基本前提之一,绝大部分违法证据应予排除。
   二、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
  证据能力规则 :确认和调整证据的范围和资格的行为规则。它是法律对诉讼外证据材料进入诉讼程序成为证据的一个最低限度的要求。目前,我国证据能力规则理论研究方面在整个证据法领域还处于十分边缘的地位,是一块有待开发的园地。
   三、 证据能力的判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相关性原则
  刑事诉讼证据(表现为证据能力) 的本质属性是它的关联性,即相关性。就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证据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如因果联系、时间联系、空间联系、偶然联系和必然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肯定联系和否定联系等。这些联系必须都是确定存在的,能够反映与案件有关的一定事实,能够为人们所认识。在具体案件中,对某一特定证据能力上否具有关联性的判断,取决于待证事实的内容和控、辩双方争议的性质以及证据能力本身的特点,必要时可以采用相应的技术鉴定方法加以确定。在侦查过程中应紧紧围绕案情就与之相关的问题调查取证,以防止证据调查范围的无限扩大,而影响证据能力。
   2、实体公正性原则
  实事求是,忠于事实,还案件的本来面目,是收集证据的关键。收集证据的过程同时也是判断证据能力的过程。检察机关在审查证据能力时,应排除诸如那些可能引起不可靠以及不能经过主询问和反询问来检查其真实性的传闻证据,以防止可能不真实的证据进入法庭。同样,法官应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的证据能力是否具有实体公正性进行全面衡量与审查,并且必须经过法庭调查、质证才能决定是否采信和认定。
   3、程序公正性原则
  证据的收集过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排除非法证据规则,不采信侦查机关用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方法提取的证据,以防止侦查权的滥用导致公民基本权利的被侵犯,这也是判断证据能力时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综合上文中所述,证据能力规则在案件的庭审过程中,对于证据的可采性具有重要的作用。证据能力所解决的问题是证据是否被采用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证据不具有可采性的话就不要提出。希望对您在证据能力及规则方面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女双方选择诉讼离婚复杂吗
      虽然在财产分配、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难以协商的情况下,男女双方迫不得已才会选择诉讼离婚,但是男女双方在选择诉讼离婚时也会考虑诸多因素。比如诉讼......


·法律上什么是焦化厂的监护人
      在我国什么是焦化厂的监护人在我国焦化厂的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一般......


·法律中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法律中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是有明确要求的,如果在不满足的情形下进行解除,这个时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


·上市公司半年报需要审计吗
      上市公司半年报需要审计吗在我国,有大大小小的公司,但是公司都不是相同的,有上市公司和没有上市的公司,其中上市公司是相对于做的比较大型一点的公......


·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许多人以为,只要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要依法给付经济补偿金。其实不然,只有出现法定情况公司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的话,比如因为员工的过......


·劳动合同具体都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


·法院对农村夫妻离婚财产案件如何处理?
      近几年,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离婚率都有很大的增加。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应该对财产的分割作也协商,实践中财产分割很容易引起夫妻双方......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多久才能完成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多久才能完成登记?货币15个工作日左右就好如果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增资时间相对比较长大概2个月左右增资流程如下: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


·投诉开发商找哪个部门?
      投诉开发商找哪个部门?投诉开发商找当地的住建局(或者建设局、房管局)。住建局会下设一个具体的管理科室(开发办)来管理开发商的经营行为。如房屋质量问......


·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书多久出具?
      一、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书多久出具?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中国人民检察院对不批准逮捕所作的书面决定。对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卷材......


·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如何处理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