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财产被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财产被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会依法保护权利人的权利。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
  
  
  二、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综上可知,当我们发现自身财产受到侵权开始的两年内为财产被侵权的诉讼时效,超过时效也适用时效中止或中断的制度。这也是对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求当事人的诉讼时效问题,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才去起诉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孩子抚养权能在异地起诉吗?
      孩子抚养权能在异地起诉吗?孩子抚养权不能在异地起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另外一......


·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夫妻双方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中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婚内协议离婚。顾名思义婚内协议离婚就是指男女双方......


·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要补偿
      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


·二手房交易方式包括几种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购买什么商品,这都会涉及到交易的问题。而要是说到交易方式的话,则通常就是指实际购买商品的时候支付对价的方式了。在交易二手房......


·被辞退员工赔偿工资算奖金吗?
      被辞退员工赔偿工资算奖金吗?不算奖金,应当属于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被辞退前十二个月平均工......


·机动车辆的划痕险可以报钣金吗
      机动车辆的划痕险可以报钣金吗划痕险是车辆保险中的一种,当汽车是因为意外而被划出了痕迹的时候,可以得到理赔。当然车辆的划痕一定是由于意外造成的......


·抽逃出资后返还构不构成犯罪
      抽逃出资后返还构不构成犯罪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无进......


·吉林五险一金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您不光是重视现在,更注重对未来生活的保障问题,所以,您对社保的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而且每个地区的社保政策都有略微的差......


·怎样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内要是有出轨行为的话,无疑是会对夫妻感情造成影响的,并且还有可能因此导致夫妻离婚。不过在离婚的时候,该如何收集对方出轨的证......


·企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怎么制定?
      企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怎么制定?一、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基本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这些规定是董事会规范......


·离婚中的过错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中的过错赔偿规定是怎样的?离婚中的过错赔偿规定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第1091条规定必须是行为人存在的过错,而且相关的损害事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