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男方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怎么办?

一、男方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怎么办?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虽然你们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商不好,你和孩子可共同起诉他履行法定义务,你可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孩子进行诉讼活动。父母不扶养孩子,孩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由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为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都没有发育完全,所以需要有相应的监护人进行监管和抚养,同时也也是每一位家长应尽的义务,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另一方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并要求对方按照实际需求支付抚养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致伤多长时间多久认定责任?
      一、交通事故致伤多长时间多久认定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


·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


·刑事案件(辩护)一般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哪些一、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


·在正式买房前,开发商经常会举办一些活动为买房打折扣,通过这样
      在正式买房前,开发商经常会举办一些活动为买房打折扣,通过这样的活动,开发商就会让购房者缴纳所谓认筹金的费用,来吸引购房者来买房,但其实像这样......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对于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收受他人的财物,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中有着明确的处理规定。那么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时,应该如何报案?对于非国家......


·货物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  承运方: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


·遗嘱需要有哪些内容
      遗嘱需要有哪些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


·被辞退多久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去人社局的仲裁科申请劳动仲裁。被非法辞退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的证据资料,劳动仲裁庭受理以后自......


·上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
      对于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那么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方式,是会有不同的方法去解决的。有些男女在离婚时无法达成一致,......


·中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对于一定年龄之下,他的犯罪行为是免于刑事处罚的。同时,如果有精神疾病的话,也会作相应的减免处理。这个时候就需要鉴定是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