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我国刑法中的大多数财产犯罪都是数额犯,即以一定财产数额作为定罪的标准。因为,犯罪数额直接反映着经济犯罪行为的规模及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区分违法与犯罪、重罪与轻罪的主要标准,优势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客观尺度。本罪的立案标准,一为数额较大,一为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相关规定,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二、侵占罪的构成特征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万元之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其实侵占罪说白了就是将他人之物非法占有,并不予归还。但这并不是您平常以为的借了他人东西不还了,在法律的框架下,它也有了明确的金额规定,形式规定,在法律面前您应做的还是遵纪守法,虽然有严格的金额与形式的限制,但我们也不应该钻法律的空子,不占有他人之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技术服务合同范围是什么?
      技术服务合同范围是什么在一些网络技术公司中,可能需要有高级的技术人员来为自己的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对此,与技术人员之间签订的可能就是技术服务......


·卖家拒绝履行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卖家拒绝履行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一、卖家拒绝履行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被错误羁押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被错误羁押如何申请国家赔偿??(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


·设备专利立项合同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上人才越来越多,在外国鼓励创新创业发展的局势下出现了设备专利立项合同等之类的合同,那么专利合同既是研究设备通过国家立项许可的专利合......


·驾照没有年审上路是否会被处罚?
      驾照没有年审上路是否会被处罚?我们的驾照也就是驾驶证,其实也是需要进行年审的。而要是忘了年审或者直接没有年审的话,那此时就会构成交通违章。那......


·一、辞退补偿金什么时候发?
      一、辞退补偿金什么时候发?辞退补偿金一般会在职员离职之后的半个月之内发给职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


·一,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分割是怎样的首先确定妻子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是怎样计算的(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


·取保候审后最多判几年?
      取保候审后最多判几年取保候审与判刑没有直接关系,定罪量刑还要看案情,所以无法确定在之前申请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之后,若日后定罪判刑的话最多判几......


·银行存款如何认缴注册资本金?
      银行存款如何认缴注册资本金?对于公司的认缴注册资金要求了注册资本的总额,同时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和公司银行上的资本应该相对应,当然认缴制的公司......


·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终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手段,用人单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吗?这个要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