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法律中也规定了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其中一方行使了请求权时,我们是可以由拒绝的权利,这项权利也被成为抗辩权,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呢?按照法律规定,抗辩权就是可以拒绝另一方的请求权。
一、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
二、抗辩权的特征:
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三、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一)适用范围的限制。任何一种抗辩权都有其严格的适用范围,如果超过此范围,就是对权利的一种滥用,因此必须加以限制。我国《民法典》、《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几种典型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一方存在先为给付的义务,在其未为履行义务前,无权请求对方履行义务,而对方对其请求享有拒绝的权利。如果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则后履行一方享有拒绝履行其相应履行请求的权利,这是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果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履行义务之前,发现对方的财产、商业信誉或其他与履行能力有关的事项发生明显恶化时,可以主动中止履行义务,此为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
(二)行使条件的限制。《民法典》、《民法典》同时对法定抗辩权规定了严格的法定条件。这是对抗辩权行使的法定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同时履行时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方在不为给付时也同时拒绝给付的违约救济权,所以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没有到了履行期,也就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对方未为对待履行义务。只有在对方未同时履行义务时,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自己的履行。这种拒绝是相互的,自己可以拒绝向对方履行,对方也可以拒绝向自己履行,最终的平衡通过同时履行而实现,或者以都不履行而告终。
在我国法律中,不仅会规范了公民的行为,也会明确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如果有企业和个人侵犯到自己的权益,我们都可以通过法律等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以上的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租赁房屋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租赁房屋侵权责任由谁承担?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侵权纠纷,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可能是房屋所有者,也有可能是租赁房屋的人。具体来说谁有过错谁担责。法律依......
·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一、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
·一、轻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轻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详细拍照保留证据,因为在撤离事故现场前,如果没有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拘留后到批捕的时间是多久?
一、拘留后到批捕的时间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超过37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由公安机关实施的,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会立即......
·民法典第169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69条规定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
·耳膜穿孔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因拉架或者斗殴所导致被人伤害到耳朵造成耳膜穿孔,我们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就要去有关部门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自己的伤情到什么程度,用来......
·根据规定新都起诉离婚在哪里?
根据规定新都起诉离婚在哪里?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案件,需要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协商不成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一本,诉状一式三份到对方户......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
·申请支付令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支付令讨债的条件是什么一、申请支付令讨债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必起诉,而是直接适用《中华......
·工伤认定期限为多长时间
?
工伤认定期限为多长时间?一、工伤认定期限为多长时间,期限过了怎么办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
·借款合同管辖法院可以约定吗
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约定仲裁条款后,如果出现借贷纠纷的,可以依约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