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驾后交警队什么时间移交检察院根据我国国家的道路

醉驾后交警队什么时间移交检察院根据我国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进行醉驾的执法人员将会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的检测,同时进行拘役以及罚款金处罚。按照一般情况,醉驾案的移送检察院的时间范围是一周之间,若是进行诉讼的将在一个月有结果。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二、《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对涉嫌酒驾者扣车扣驾证《意见》明确,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需要作为证据的,可以依法扣押。交通民警对当事人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立即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严格办案时限要求《意见》明确,要建立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快侦快办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办案协作,严格办案时限要求。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移送前吊销嫌疑人驾驶证《意见》明确,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意见》还明确,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必须配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约束带、警绳、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反光指挥棒、停车示意牌等装备。执勤车辆还应配备灭火器材、急救包等急救装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简易破拆工具、拦车破胎器、测速仪等装备。三、检察院起诉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综上所述,在得知酒驾的严重后果之后,相关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处罚和对自己以后的影响。同时,关于执法人员移送给检察院进行诉讼时就以为着醉驾的处罚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相关醉驾人员已经触碰法律,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想买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想买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个人或组织合法使用国家土地应具备土地使用证。所以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除了房屋产权证之外,还......


·侵权赔偿--最高法院18问
      【司法观点1】诉讼期间受害人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在城镇居住生活,应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观点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根据最......


·有人冒充进行法律援助对象会怎么样?
      有人冒充进行法律援助对象会怎么样?一、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


·劳动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吗不是必须支付,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坦白自首区别有哪些内容?
      坦白自首区别有哪些内容?1、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


·倾销是什么行为 倾销行为的表现特征是什么
      市场的竞争是很激烈的,但是有的时候一些竞争者为了个人的利益就会进行恶性的竞争,甚至出现了倾销的行为,导致整个行业的发展受到不良影响,您可能都......


·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相信您对于毒品这两个字都有一种禁忌的感觉,从小就被教育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但是现实生活中仍然会有一些毒品犯罪的案件发生,在法院提起公诉的时候......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民事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执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民事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执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民事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民事诉讼中,第一审判决书送达原被告双方后15日内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您收到......


·一、可以在离婚后追讨婚内抚养费吗?
      一、可以在离婚后追讨婚内抚养费吗?可以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亲或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其付给抚......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怎么办?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怎么办?老板存在违法行为,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1、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