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造成人员受伤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治疗后,可以申请伤残的鉴定,所以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是几级伤残要做伤残鉴定才能确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
  
  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肇事者提车后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也就是说,车辆不可能长久存放在存车场,一但交警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肇事者就可提车。此时,应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4、若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依法赔偿的数额较大,而肇事者不愿赔偿或事故车辆的价值不足以支付,应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进行财产保全。
  
  5、最好请律师代理索赔,虽花了点律师费,但减少了盲目性,能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尽量多的获得合理利益,两相比较,还是请律师划算的多。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7、在交警调解时,不要轻易签定比法定数额低很多的调解书。因为,调解书签定后,即视为双方签定了一份合同。一旦肇事者不支付调解书上确定的数额,起诉时就只能按调解书上确定的数额索赔,不能再按法定数额要求。无形中让肇事者占了便宜。
  
  8、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旦发生这类伤害的,相应的被害者应积极的进行报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的交通管理部门对这类事件进行积极的处理,保护被害者的相关合法权益,根据相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相应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意思?一、概念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


·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公民拥有的民主权利中包括了批评权、申诉权、控告和举报权。而要是公民向相关机关行使这些权利的,是正当行为,但有的人却因此而对公民打击报复。根据......


·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措施有哪些?第三十三条 科技成果转化财政经费,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以及其......


·新入职必须有试用期吗,试用期有多长时间?
      对于试用期的薪资待遇和入职之后的薪资待遇是有一定的差别的,相信这一点您都是非常的清楚的,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意试用期的长短问题,而且如果可......


·过年发的过节费需要缴个税吗
      过年发的过节费需要缴个税吗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给员工的额外收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江苏双重劳动关系怎样认定?
      您可能都听说过双重劳动关系,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对于双重劳动关系的规定您并不是很清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还债
      债务人申请破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妻子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
      妻子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


·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


·车祸肇事司机不赔钱怎么办?
      在处理车祸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不管是对人身损害的赔偿还是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在实际计算赔偿数额之前,还是应该先确定当事人各自需要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