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的主要情形 当发生了我们都不愿发生的
当发生了我们都不愿发生的纠纷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能马上掌握与纷争有紧密关联的证据,也不是有律师帮助就可以很快调查出对自己有利的凭据,甚至有的当事人并不重视证据的作用。今天,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的重要情形。
一、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的重要性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当事人对于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也应当提供证据。凡提出某种实体权利请求的或要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权利或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负举证责任。
对于不存在阻碍该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不负举证责任。以产生某种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事实不存在为由,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应当对存在阻碍该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负举证的责任。打官司实际上就是打证据,证据直接影响着一场官司的胜败,证据的收集又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在证据的采集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客观原因”,制约着证据的收集,当事人美好的愿望并不能成为现实。
二、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的情形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收集。
将上述规定归纳起来,可以较为准确地确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由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五种: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需要鉴定、勘验的;
4、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6、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这其中的“客观原因”应当是指超出当事人意志的、且无法控制的原因。实践中,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由有关档案部门管理或是涉案单位自己保管的档案材料;
(2)证据材料掌握在对方当事人手中,该方当事人无法调取且该证据影响着主要案件事实的认定;
(3)涉及一些技术性材料、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
(4)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或证人与当事人不在同一地或者证人在国外的,但证人证言对查明案件事实起着决定性影响的;
(5)一些诉讼能力低下且又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的证据调查申请;
(6)当事人因其他原因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这其中又以第一种情形为由申请调查取证的为多。例如:当事人申请调取工商登记材料,劳动争议中处理劳动争议的材料,人身伤害案中的伤害鉴定材料,医疗纠纷中医院的诊断病历材料和用药处方,买卖纠纷中的税务发票验票、抵扣材料,房屋产权纠纷中的房屋产权证明,有关单位开户银行、帐号、存款余额的材料,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材料,车管部门的车辆登记档案材料,海关的出入报关单,商检局的商检单,等等。
以上我们说了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的主要情形以及申请调查的重要性,也介绍了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时的途径。在此我们提醒,在事发的时候应及时向法院提出调查证据的申请,收集证据,保护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办?
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办?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可以立即的向法院提出异议,然后对这种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酒后打人的责任和处罚是什么
酒后打人的责任和处罚是什么1、如果情节不严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
·哪些情况下,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确认无效?
哪些情况下,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确认无效? 一、哪些情况下,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确认无效?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
·被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办
被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办对于男方提起诉讼离婚,女方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用证据证明夫妻关系感情良好,不致于离婚,请求人民法院......
·私人借钱赖着不还怎么办
私人借钱赖着不还怎么办(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
·怎么认定绑架罪 索取合法债务绑架怎么处罚
怎么认定绑架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怎样的?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处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从哪天开始算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从哪天开始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商标宽展一定会成功吗?
商标宽展一定会成功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