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贴、奖金、福利、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核准登记,以个体工商户名从事工商经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以农村承包经营的名义从事商品经营;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等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人的本意是只给夫妻一方,不允许其配偶分享,则可以在遗嘱中指明,确定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该遗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特有财产了。关于赠与的财产,可以将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视为赠与整个家庭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赠与人只想赠与夫妻的一方,可以在赠与合同中指明该财产只归其中的一方所有。
  
  5、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分清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除了第一部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的认识,还需要认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才能更好地区分这两者。
  
  1、根据《民法典》第十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夫妻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看完了上文之后,您应该清楚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吧。通常在夫妻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各自的收入其实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特殊情况的话,则就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如一方父母指定赠与给自己子女的财产,那么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辞退员工会进入档案吗?
      辞退员工会进入档案吗?一、辞退员工会进入档案吗?劳动者被辞退,相关文件应当装入个人档案。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九条?企业职工......


·能和精神病人分割财产吗?
      一、能和精神病人分割财产吗?能和精神病人分割财产,精神病人的离婚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


·诈骗金额是怎么要求的
      诈骗金额是怎么要求的一、诈骗金额是怎么要求的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


·股票质押率如何计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股票质押率如何计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股票质押率是贷款人以股票作抵押的贷款费率,费率多少是由国家制定法律规定的,有相应的计算公式,股票质押......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有几种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有几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


·法律规定吸收多少钱算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因为对于集资者的强大利益诱惑,使得其在近年来蓬勃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社会问题。因此,我国法律也对其进行了更加严厉的打击。那么,法律规......


·如果丈夫去世了
      如果丈夫去世了,对于妻子来说是可以分到一部分财产,因为妻子是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受益人不止是妻子一人,那么分多分少又进行协商了,下面就......


·过期的债权的抗辩权是如何行使的?
      过期的债权的抗辩权是如何行使的?很多人觉得别人欠了我的钱我想什么时候要回来都可以,因为我是债权人,可以随时行使权利,但是有时又碍于面子不去催......


·商标续展期限和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续展期限和费用是怎么规定的?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


·民间借贷中有什么风险存在?
      民间借贷也就是公民之间的借款,是与银行借贷相对应的。银行借贷有银行借贷的风险,民间借贷自然也就有民间借贷的风险。具体来说,民间借贷中有什么风......


·商铺转租可能产生的风险都有哪些
      现实中进行房屋转租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就具体分为了责任转租和承诺转租,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的转租,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都是有一定风险的,当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