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对于离退休人员及在岗人员单位未扣发工资的,不应予以赔偿。(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并予以调查核实为准)
(二)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应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证明的亦应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来计算每天收入状况;对无法举证的,由受诉法院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
(五)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的时间计算问题。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误工费请求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从来不因地域而划分,在陕西,北京,甚至是农村,产生的误工费都直接看当事人平时的收入状况具体是怎样的就行了,只是在陕西,针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只有参考陕西省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和受害者职业相近的职工的平均工资,只能说,要多少误工费是因人而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打架砍刀警察怎么处理?
打架砍刀警察怎么处理?打架斗殴这样的情况这当代社会不少见,其中也有不少控制不了情绪打武器伤人事件。不论是哪一种打架方式,最后都以报警而终止......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国家建筑单位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目前社会环境的质量管理标准,这些管理标准,无一例外......
·假离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分配
假离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分配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
·建水买房无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
云南建水县的住房需求量还是比较大的,可是有些业主购买房子这么重要的不动产的时候都没能够擦亮双眼,轻信于开发商所打出来的那些花里胡哨的广告和各......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
·企业并购的流程有哪些
收购企业大致可分为如下步骤:一、交易准备阶段;二、买方尽职调查(第一阶段),即进入市场;三、买方尽职调查(第二阶段),即初步竞标;四、交易最终谈判即......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离婚需要协定离婚协议,任何一方对离婚协议存在异议的,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否则只能按照协议执行,拒不执行可以......
·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
虽然我们经常能够在马路上看见相关的警示标语,但是有些人可能还会忽视这种存在,而导致走上伤亡的后果,那么有些人可能想知道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
·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一、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借款人因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而未经清算的,债权人以借款人、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
·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司法渎职型犯罪。该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