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生效后定金怎么处置 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为了能够以一

合同生效后定金怎么处置
  
  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为了能够以一定形式约束双方的的交易行为,通常采用预付定金的形式来进行担保。但在合同生效后定金应如何处置,常常成为了我们容易忽视的问题。就定金合同的使用规则、生效时间、实际交付手续等内容,签订合同的双方应在最初做详细了解。 针对以上问题,在这里对合同生效后定金怎么处置的问题做进一步详细讲解。
  
    一、定金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条件
  
    1、定金合同成立的要件:
  
    (一)要有两个以上合同当事人(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定金合同除需具备一般合同的成立要件外,定金的成立须由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二、定金合同的生效要件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 (一)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 (三)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定金合同生效时间
  
    1、定金合同成立。
  
    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
  
    3、意思表示真实。
  
    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5、实际交付定金。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6、主合同有效。
  
    定金担保合同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从合同,定金担保合同的效力依存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时,定金合同无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
  
    如果定金合同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所附的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定金合同才生效。定金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特殊的条款,为定金担保合同的生效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在合同生效后定金应该如何处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现如今也有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开始重视合同的制定及合同文字的措辞。因此,在最初签订合同时就要对其条款做深入了解。对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规范的行为,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及合同生效后定金应如何处置等问题都要进行关注。如果对定金合同的签订还有诸多疑问,也可以跟的咨询律师做进一步交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包括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事项包括什么?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因此很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都会因为工程质量出现纠纷,要想更快的解决纠纷证......


·如何做好薪酬福利管理
      良好的薪酬福利管理模式能够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重要意义。如何做好薪酬福利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离婚房产按揭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按揭过户流程是怎样的?离婚房产按揭过户流程是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


·优先购买权的效力是什么?
      优先购买权的效力是什么?1、优先购买权对出卖人的效力根据民法典原理,所有权,作为一种支配权,所有权人可以基于自己的意志对所有物进行法律上的处分......


·一、交通事故受伤造成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受伤造成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


·2023宿迁大棚征地补偿是多少?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地方开始拆迁,当然拆迁是有国家的补偿的,但虽然有规定,但大部分的地形地貌不同,自然赔偿的标准也是不同的,2020宿迁大棚......


·故意伤害加重被告人量刑的情节
      故意伤害加重被告人量刑的情节有两种加重情节:1、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


·最新民法总则监护人应当按什么标准?
      众所周知,抚养子女、保护子女不受伤害是每位父母的义务和责任,但是每个家庭都有其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做为监护人情况下,谁可以做监护人?最新民法总......


·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
      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的区别在日常生活之中,我们知道,不当得利,是指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获利,而相对人受损的行为,受益人应该返还不当得利。对于遗失......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因为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


·代通知金给付时间规定?
      代通知金给付时间规定有哪些所谓代通知金,也叫提前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