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果是什么?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果是什么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二、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不同类型的吊销营业执照,可有不同的吊销理由。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3)不申请注销。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就此规定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允许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4)逃避年检。企业年检制度,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皆有类似的制度。企业若是以虚假手段通过年检或者干脆不参加年检,将有可能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实践掌握的标准是,当一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时,即可以被吊销其营业执照。如果要创立公司,进行营业的,必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如果有违法事由的,公司可能会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不得再继续执业。如果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是需要及时到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的,但是即使公司注销了,对于公司的债务,仍然是需要以公司的财产偿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交自己索要赔偿的具体金......


·醉驾法院开庭简易流程  1.酒驾处罚第一步:抽血
      醉驾法院开庭简易流程 1.酒驾处罚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2.酒驾处罚第二步: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根血液酒精含......


·笔迹鉴定是否一定要原件
      一、笔迹鉴定是否一定要原件复印件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除非双方认可或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可以作为证据作用。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对方必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哪些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通常情况下是年龄未满8周岁的儿童。还有一些就是虽然年龄达到了8周岁,但是却不具备辨别能......


·刑事罚金交在什么地方?
      刑事罚金交在什么地方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


·在我国抗辩权有时间约束吗
      在我国抗辩权有时间约束吗合同在生活中的运用是比较多的。但是关于合同的争议问题也越来越多,因为并不一定所有的合同在签订以后都是合理合法的。在结......


·集资诈骗罪入刑标准是什么?
      集资是一种增加公司资本的好方法,合法集资,依法管理和监督所募集的资金是有利于公司运营的。但是由于自身的不完善性,集资被非法分子利用成为了一种......


·一、赌博欠信用卡怎么处理?
      一、赌博欠信用卡怎么处理?欠了钱应及时的还款,才不会承担各种法律的责任。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


·女工三期的待遇是怎样的?
      女工三期的待遇是怎样的?单位女性职员三期的待遇:根据“三期”女职工比一般女职工特殊的这一特点,国家在对普通女职工进行特别劳动保护的基础上,对“......


·离婚时孩子是女方抚养能否以孩子的名义要求分割爷爷的房产
      离婚时孩子是女方抚养能否以孩子的名义要求分割爷爷的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


·北京自住商品房怎么买和申请材料是?
      北京自住商品房怎么买和申请材料是?现在的土地价格是越来越贵,相应的房价也越来越贵,自然房子也越来越难买。特别是那种大城市,像北京,上海,广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