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官司如何收费

打官司如何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5、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6、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7、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诉讼离婚请律师怎么收费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
  
  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如山西,律师费起价一般在1000元左右;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
  
  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5000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50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有的律师是2%。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2)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5000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但实际因为离婚案件情况的不同,也会影响到具体的收费。另外,在离婚官司中,一般都是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诉讼费用,而原告在撤诉的情况下则需要承担该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署名权可以转让么?
      专利署名权可以转让么?专利署名权可以转让,我国《专利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


·2023商标侵权法中关于商标侵权怎么认定的?
      商标侵权法中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主要是从四个方面进行认定,即行为必须实施了侵权行为,进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对商标权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怎么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怎么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


·小时候看见蓝天白云,许多人都觉得很正常。然而,现在看见蓝天白
      小时候看见蓝天白云,许多人都觉得很正常。然而,现在看见蓝天白云,许多人都会感叹一句好美。由此可见,我们所处的环境变糟糕了,曾经习以为常的事,......


·一般打架调解赔偿多少钱
      一般打架调解赔偿多少钱打架亦称为斗殴。是指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包括什么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生活中,常常由于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者在归属上存在争议而产生纠纷。对于此类问题,......


·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签订......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有哪些内容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有哪些内容一、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


·一、申请工伤待遇有期限吗?
      一、申请工伤待遇有期限吗?申请工伤待遇有期限的,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


·走私核材料罪会如何处罚
      根据走私数量多少、情节轻重确定量刑标准。《刑法》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道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回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