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车撞死人需要坐牢吗?

开车撞死人需要坐牢吗这个问题是没有唯一答案的,所以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当然,如果是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并且是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的,就很有可能坐牢。《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还需要注意一点,这个建议很重要。那就是如果真的撞死人了,不要逃也不要慌,冷静地处理,该叫救护车就叫救护车,该报警就报警。事情既然发生了,自己肯定有一部分责任,但要不要承担大部分责任还不好说,这需要等相关部门进行确定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一旦逃跑,那就会有很大的可能性坐牢,再加上事态严重,那很有可能在监狱里待上五年以上了。要不要坐牢的标准是,责任的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一般而言,如果是撞死了,但是责任不在开车人身上,那么就不需要坐牢了。如果因开车人的过错,那么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了。一般就是轻判,重则一到三年,轻则就几个月。当然,即使犯事了,但是认定为情节轻微。这样即使被判刑了,也不一定会坐牢呢,有很大的机会是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必须指出,开车撞死人是开车人自己不想也不愿意见到这种情形的,才适用上面的分析。如果是开车人想致人于死地,那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很有可能是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或者是报复社会的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的案件。希望以上见解,能帮到各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名誉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写诉讼状
      名誉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写诉讼状?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


·要约的撤回需要什么条件?
      要约的撤回需要什么条件?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可能会由其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要约。当事人提出要约的目的是希望对方可以接受自己的条......


·对重病所立遗嘱有效性符合法律规定吗?
      对重病所立遗嘱有效性符合法律规定吗符合的。重病所立遗嘱有效性没有过多的规定,只要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思,同时老人思维清醒有独立的行为能力,则遗嘱是......


·民事法院审理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纠纷一般是多久
      民事法院审理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纠纷一般是多久?民事法院审理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纠纷一般是六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责任
      依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一、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是怎样的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是怎样的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


·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很多城里人比较喜欢农村的生活环境,都想去农村买一套房屋居住。买卖农村房屋也和城市商品房一样,需要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农村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


·德州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鉴定要多久?
      在法院诉讼的过程中,司法鉴定文书作为一份有效凭证,可以帮助当事人上诉辩论。司法鉴定的出现,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找寻真相,也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的时......


·怎么写离婚财产保护
      怎么写离婚财产保护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一方婚前就已......


·一方去法院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
      一方去法院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诉讼费是诉讼离婚必不可少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的话,法院的诉讼费就是按照件数收取的,就是一件离婚......


·犯罪中止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犯罪中止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