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镇政府开会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么?

镇政府开会土地使用权有权转让么?镇政府无权转让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镇政府拥有使用权的土地,是国家通过划拨所得,而镇政府不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而是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该土地不得转让,镇政府无权转让。镇政府停止使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应当有所属县级人民政府无偿收回,收回的土地,可以出让。但出让并非有镇政府进行,而是由所属时限人民政府进行,市县土地管理局具体实施。国有土地出让并非竞拍一种形式,可以协议、招标、拍卖,但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该怎么进行?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2、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3、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综上所述,有权作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部门应该是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镇政府没有这方面的资格。土地使用权转让发生在二级市场上,而出让是一级市场行为。县政府可以采取土地招标挂牌及拍卖等形式出让土地所有权,拿到这项权利的会有土地使用证作为凭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抚育费的负担数额一般是多少
      抚育费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抚养费,其实不管父母是否离婚都是应当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而在离婚的情况下,注定有一方需要实际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


·租售同权目前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始试行,其实当租售同权政策推出来
      租售同权目前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始试行,其实当租售同权政策推出来以后,很多人都会认为,尽管说在一定程度上暂时解决了租房群体的一些基本权益问题,但......


·交通事故处理后会扣分罚款吗,有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处理后会扣分罚款吗,有哪些内容(一)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不能预见是指当事人对某一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是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是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这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也会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因此私企员工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签......


·合同诈骗山东省法院量刑规则具体有哪些
      合同诈骗山东省法院量刑规则具体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


·故意伤害脸部毁容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脸部毁容判多少年?故意伤害脸部毁容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中没有毁容罪这一罪名。对他人构成伤害,......


·离婚房产分割案例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许多年轻人结婚不久就因为性格不合而离婚,离婚时往往会因为财产分割而引起纠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


·外资分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外资分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公司成立后如果因为经营困难无法维持时,可以申请破产注销。外资公司在我国大量存在,并且分公司众多,其中很多处于破产......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楼盘在开始预售的时候,开发商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因为楼盘的销售还是处于一个不可预知的状态,而前期开......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