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员工隐瞒病情入职死亡公司应当赔偿吗?

一、员工隐瞒病情入职死亡公司应当赔偿吗?首先员工发病需要救治的费用,如果符合医保政策的,由医保报销,如果公司没有依法购买医疗保险,就要承担这块费用;如果员工在发病时死亡,可能构成工伤,公司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员工发病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包括其他员工),由于并非职务行为,公司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对于员工发病有救治义务,应当及时送医并通知家属。二、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应享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死亡的赔偿,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真实地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死者应当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醉驾吹气和抽血做手脚可行吗?
      一,醉驾吹气和抽血做手脚可行吗?醉驾吹气和抽血做手脚不可行。酒驾吹气和验血的差异一般情况下都很少的。酒后驾车的处罚是很重的。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


·工伤认定家人代办可以吗,不是本人要什么材料
      如果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发生了意外事故的话,一般来说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这就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报销一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获得一些补助等等,当然如......


·在生活中,当人们听到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时,人们通常
      在生活中,当人们听到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时,人们通常会觉得这是一样的概念。至于它们的法律关系就更加的不清楚了,有的用人单位甚至也不知......


·企业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一、企业海外并购流程1、战略准备阶段战略准备阶段是并购活动的开始,为整个并购活动提供指导。战略准备阶段包括确定并......


·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要根据合同性质分析,对于迟延履行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仍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劳动者在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掉入用人单位所设的陷阱之中,那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少劳动者都容易忽视,致使出现......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怎么补偿,劳动者如何补偿?
      我们知道,一个合同的签订,必须有两方当事人。并且合同的签订时两方的意思表示的结果。是双方实施行为的前提。一旦合同成立,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若......


·一、湖南邵阳交通事故9级伤残陪多少钱?
      一、湖南邵阳交通事故9级伤残陪多少钱?九级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


·在我国工伤鉴定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吗?
      在我国工伤鉴定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


·广东农村残疾赔偿金标准具体是什么
      一,广东农村残疾赔偿金标准具体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


·左转是单行道路口可以掉头吗?
      左转是单行道路口可以掉头吗?一、左转是单行道路口可以掉头吗禁止左转不可以掉头。车辆不允许掉头的情况:1、有禁止掉头标识的路口路口已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