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公司,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

没有公司,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
  
  一、没有公司,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
  
  目前,单纯的自然人是不能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需有公司执照或个体工商户执照,两者必须有一个,才能注册商标。个人注册商标权归个人所有,公司注册商标权归公司所有。 现在注册商标必须是由营业执照才可以的,也就是说必须是以公司名义注册,工体工商户也是可以注册的,但是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注册的商标必须是与本公司相同的经营项目的内容的商标不然是不予批准的。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二、公司可以不注册商标吗?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注册一个商标的目的,从市场的角度上来讲,是为了有助于公众分辨生产商品来源,不至于与其它相同或类似商品产生混淆,保证市场交易的持续进行。而就单方面对其企业来说,持有注册商标将能够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企业自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以及方便于企业在今后商品出售、活动宣传中,扩展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而且一个知名的商标,在某种特定的时刻下通过转让或是抵押的方式,还能将之从无形资产转化为经济收益和有形资产,具有莫大的好处。
  
  公司如果没有商标的话,在法律上来说也是被允许的。
  
  但是在与此同时,企业也将会承受没有商标所带来的种种风险和后果,例如:商标侵权当企业将一种标志性的标识结合产品投入市场销售时,这时候的这种标识在某种意义上,其实也是代表的公司未经过注册的商标。虽然也可以使用,但是却很容易遭遇到商标侵权的行为,不受到我国商标法律的保护。如果被竞争对手或是不良机构发现,极有可能抢先注册该标识为商标,反过来告该标识的使用者为商标侵权。这样一来,企业不仅将会面临法律上的事物纠纷,还有可能失去使用投入了大量精力和金钱在内的标识。
  
  忽视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企业,许多都已经品尝过了它带来的苦果。山寨产品层出不穷如同上述中所讲,未经过注册成为商标的标识,将不会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应。也就是说,除了该企业外,其他任何行业的企业,都可以肆意使用该未注册商标,造成市面上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不仅会打击一家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信誉,也将会令其丧失掉市场竞争力。不利于商品销售 一个知名品牌的商标例如“苹果”手机的每次发布,都会引起市面上手机的一阵疯狂抢购,被认为高贵与稀有的象征,这一切都可以说作是企业的品牌商标造成的效应。
  
  没有商标的公司,将无法得到公众的信任和记忆,也将无法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认知和引导消费,极不利于企业生产的商品在市场中销售和宣传。而企业获得商标权的途径也是多种多样,除了可以在商标转让平台上购买外,还可以自行设计注册,关于商标注册程序及步骤有哪些的问题,企业也应该多加了解。
  
  由上文可知近几年来,没有公司个人是无法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必须要满足有公司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执照,二者缺一不可。相关单位这样要求也是为了能在商标注册这一方面有一个完整的规划利于管理。这一举动是有利于人们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一、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


·无效合同有怎样的后果 无效合同是否有时效限制
      当事人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的效力,避免出现无效的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效合同有怎样的后果呢?同时,我们还要知道的是,这些后果......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所以许多在外工作与生活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所以许多在外工作与生活的人都会选择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租房必然会涉及到租赁合同的签订,有许多房屋是......


·一个独资企业变更股东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个独资企业变更股东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


·用人单位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怎样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


·一、按老人遗嘱分财产交税吗?
      一、按老人遗嘱分财产交税吗?按老人遗嘱分财产是不需要交税的,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否......


·在劳动关系的约束下毕竟职工个人还是要听从于公司的安排的
      在劳动关系的约束下毕竟职工个人还是要听从于公司的安排的,公司作为管理者的身份需要充分使用现代化管理的方式,来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竞争力,一......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


·出租车误工费的时间怎么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出租车误工费的时间怎么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应该怎样正确计算加班费
      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或者是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或者是支付的加班费数额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中的......


·个人借条需要明确还款期限吗?
      个人借条需要明确还款期限吗?一、个人借条需要明确还款期限吗?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双方协商而定,并没有好坏之说,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