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离婚有哪些途径

夫妻要想结束婚姻关系的,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而此时选择哪种离婚途径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实践中,究竟当事人该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
  
  两种离婚的途径:
  
  1、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
  
  离婚途径的选择:
  
  1、“好离好散”选协议离婚。两个人都想离,并且对孩子归谁、财产分配问题都没有意见的,就直接选择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就可以。这种离婚途径由于程序简单,因此相对的省时省力一些。
  
  2、有争议时选诉讼离婚。男女双方,一个想离一个不想离、财产分配有争议或者孩子抚养权有争执的,就直接选择诉讼离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就可以。这种离婚途径针对的是在离婚问题上有纠纷的夫妻,因此有这类纠纷的选择诉讼离婚,能够更好地达到离婚的目的。
  
  二、起诉离婚的费用包括哪些
  
  法院收取的费用: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向法院交纳离婚诉讼费,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均有责任,按照责任的大小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如果法院立案且原告交纳诉讼费后原告撤诉,法院只退还已缴纳诉讼费的50%。
  
  对于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诉讼费为每件50~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费用:
  
  1、 评估费用
  
  如果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价值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在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原告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费用收取与财产价值相关,但至少都会在二千元以上,财产价值越高,评估费用越贵。
  
  2、 公告费用
  
  如果被告失踪,法院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开庭传票的,公告所需的费用按规定是要先由申请人(原告)承担的,申请人可以将其列入诉讼费用,请求被告承担。
  
  律师费用:
  
  目前,离婚案件各地律师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相对较低;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有的律师四、五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
  
  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广州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千~一万元之间,因此,如果律师收费在这个范围之内,都是正常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再借以其他信息自己确定。
  
  若夫妻之间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的话,那么此时协议离婚是比较好的解决方式。当然,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只有通过诉讼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了。因此,具体该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还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而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比较多的费用,包括法院收取的费用、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关著作权法律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有关著作权法律保护的是哪些作品?一、有关著作权法律保护的是哪些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


·发明专利申请到授权的程序有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到授权的程序有哪些?专利受理后不授权的情况有哪些?程序是:1、提供交底书,委托代理机构撰写申请文件,一般要20天-一个月时间2、......


·起诉离婚缺席判决书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在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总有夫妻因为双方情感失和导致离婚。在这其中有不少当事人,因为顾忌觉得离婚是一件很伤面子的事,对离婚判决有抵触情绪。但......


·作品邻接权也是著作权吗?
      邻接权也是著作权吗?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


·一、如果父亲去世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一、如果父亲去世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可以分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指的就是自行车,三轮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等。由于我国的车辆众多以及红绿灯制度......


·遗产分割有什么要注意的
      遗产分割有什么要注意的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婚姻......


·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
      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对违反法律或者公司规定的股东会决议享有撤销权,其期间为六十天,而且应当从公司的决议作出之......


·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果父母一方没有支付抚养费,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可以选择协商和诉讼的方式解决。这类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一般来说,民事诉讼都是有一定时效性......


·集体土地使用证业主变更手续怎么办?
      集体土地使用证业主变更手续怎么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


·法律规定的遗嘱范本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的遗嘱范本是怎样的?一、法律规定的遗嘱范本是怎样的?遗嘱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