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是什么?
  
  一、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主要有: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二、申请检测资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什么
  
  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三、原审批机关不予延期的几种情况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
  
  (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涉及方面非常多,每一项条款的注意事项也是非常的细致,几乎事无巨细,这足以见得国家对于铁路工程的重视程度。目前的铁路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正在不断的完善,相信随着科技技术的发展,铁路工程质量检测内容会更加精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加班申请单如何写,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加班申请单如何写,主要包含哪些内容?现如今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职业,每一个行业都有很多需要完成的任务。有时候,或许......


·抵押质押区别在哪些方面
      抵押质押区别在哪些方面一、定义不同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该财产的价值......


·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
      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之为全日制劳动工,此时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具体关于这......


·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区别
      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区别在哪里?在日常生活中,有时候总会难免的遇到需要到法院打官司的事情,这个时候就需要聘请一个专业方面的律师,专业法律律师可以......


·离异探视子女时间限制有吗?
      离异探视子女时间限制有吗没有具体的行文规定。总的来说还是要看夫妻双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样书写的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有子女本身的意愿。但......


·受到侵犯时怎么保护自己土地使用权?
      受到侵犯时怎么保护自己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土地使用权,应当承担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1)停止侵害,......


·一、父母监护人是第一顺位吗?
      一、父母监护人是第一顺位吗?父母通常是孩子监护人的第一顺位。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


·劳动合同签了3年中途可以离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3年中途可以离职吗?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


·赡养老人是我国民间传统美德
      赡养老人是我国民间传统美德,也是作为子女的法律责任。老人年事已高,没有收入来源,有多个子女的,子女们要协商一个赡养方案。而子女尽到了赡养义务......


·平安养老险是什么?
      平安养老险是什么?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平安养老不断创新与突破,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公司经营绩效持续提升。自2006年重组成立至2014年,八......


·农村土地承包 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谁?土地承包在农村已经是一种很常见的经营方式,土地拥有者可以因为某些原因将土地承包出去从而获得利益,不至于让土地荒废,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