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标准是看经济情况和社会生活所必需的费用

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标准是看经济情况和社会生活所必需的费用,进行综合考虑的。其实对于每个月的工资收入而言,已经可以反映出比较多的信息了。可以反映出当地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是如何,也可以看出男方和女方哪一方的条件好,有没有条件比较差的一方,需要抚养费弥补的。还可以大致看出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支付抚养费一方的人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经济收入水平。一般而言,抚养费都会是在月收入范围之内的。其理由在于,如果月收入都无法支付起一个孩子的生活所必需的费用,那么当地的收入结构就很有可能有问题了。在实务当中,也有一些人是无法承担起抚养费的,那是比较例外的情况。法官是较多的是参考当地的经济情况,再吸收当地的风俗意见,之后就对抚养人进行详细的调查,主要目的是在于确定他/她的收入水平如何。当然啦,以上的种种做法,并不是要得出一个最低的费用,也不是要给出一个最低的标准。之所以如此,那是应该要秉持公正,给出最适合的答案衡量最公正的标准,不能亏待孩子,更不能让孩子的生活质量低下,而是要保证,要为了给一个最好环境给孩子。其实,这一方面的问题,有问过几个经验老到的审判员,他们一致都认为,这是最头疼,最难办的问题,但是结果最后还是要秉持着一切为了孩子的标准,进行判定。以上就是对孩子抚养费的标准进行解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登记是女方的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
      登记是女方的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离婚孩子的份额能买下来吗?
      夫妻出资购买房产后登记在子女名下,此时房产已属于子女。赠予未成年子女房产办离婚孩子的份额能买下来吗?若子女还未成年,监护人有权保护子女财产,......


·一、交通事故退休年龄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退休年龄有误工费吗?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


·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一、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


·打架轻伤二级怎么判对方不谅解应该怎样处罚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行凶者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双方未能达成谅解协调,法院会......


·出轨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吗
      对于另一方而言,对方出轨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很多时候要求与对方离婚,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对无过错方而言,对方出轨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吗?此时......


·职业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职业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


·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
      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企业倒闭了会面临很多种未解决的情况,就比如您所关心的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的问题,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会根据......


·轻微盗窃怎么定义
      轻微盗窃是指带挈数额不到一千元,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


·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 ?
      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一、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法律问题,也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而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是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