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判缓刑缓刑期能出国吗

一、被判缓刑缓刑期能出国吗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出国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二、缓刑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通过缓刑的相关条例我们可以知道被判缓刑的人员,只要经过批准是可以出国的。但是在缓刑期间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能做违法的行为,不然将会撤销缓刑。因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是非常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学校初中男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初中男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遇到同学欠钱不还的事情,可以先找男同学的父母,由......


·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延长15天是什么意思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延长15天是什么意思?是审查起诉再延长,在检察院的时间延长。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


·公司法16条中持表决权究竟是什么?
      公司法16条中持表决权究竟是什么意思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日常经营要遵守公司法来进行,但是大多数小的公司对于公司法都是不甚了解的。公司法的适用范围以......


·诉讼离婚证据是如何收集的
      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按照规定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不然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对其不利。而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自然当事人要......


·根据法律的规定狗仔侵犯明星肖像权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狗仔侵犯明星肖像权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维护自身的权利,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肖像权。可能您对于肖像权重视,认为自己的照......


·职务侵占罪是否判罚金如何认定的
      对于职务侵占罪要数额较大才能构成本罪,那么对于职务侵占罪的金额要如何认定呢?如果行为人犯职务侵占罪的话,最后的处罚中是否会有罚金刑呢?接下来,......


·信用卡2万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2万还不上怎么办信用卡2万还不上可以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进行偿还,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恶意透支5万元不足50万元才属于数额巨大;信用卡诈骗数额......


·工地受伤按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解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


·一、如果身在国企醉驾会被开除吗?
      一、如果身在国企醉驾会被开除吗?会的,国企的职工如果做出了醉驾的违法行为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


·工作超过十年公司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工作超过十年公司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补偿金吗?1、满足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