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户口本上户主是爷爷父母算监护人吗?

一、户口本上户主是爷爷父母算监护人吗?
  
  户口本上户主是爷爷,父母依然是监护人,这与户主是谁没有直接的关系。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如果涉及父母离异说着双方都不在不能作为监护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顺延顺位监护人。
  
  二、什么是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包括:(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三、关于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由上正文我们可知,判断是否为监护人的标准并不是以户口本上的户主是谁,而是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顺位制来决定的。事实上,关于监护人的法律制度本质是以保护未成年人为基本的,因此,在父母有监护能力情况下,父母是第一监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十万元情节不严重判几年
      诈骗十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退赔退赃,能得到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时间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下提出的时间,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自然也就不会受理认定了,这对当事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同时对于受伤......


·农村抚养费一月400元会不会太低
      一、农村抚养费一月400元会不会太低?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存单质押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存单质押手续应该怎么办理存单质押一般是需要办理手续,办理手续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划清双方的责任,另一方面就是为了避免发......


·可以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吗?
      可以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吗?可以在试用期辞职。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并且在劳动合同法实......


·根据法律规定狗仔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吗?
      在当代社会,经常可以看到电视新闻当中报道明星的一些事项。而明星的相关新闻,基本上都是由于一些跟拍的狗仔队所得到的小道消息。狗仔队经常需要跟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


·有关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有关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内容有哪些普通老百姓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事务时,根据行政许可的程序中对关于听证程序作出了一定的法律规定,这一规定体现了......


·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组织考试作弊的会被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不固定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不固定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买继承房子需交多少税?
      买继承房子需交多少税?买继承房子需交的税如下:1、契税根据房屋所有权发生位移的不动产作为纳税的对象,如果所需要购房的面积为90平米内并且是头次购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