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入职半个月离职可以吗?

一、入职半个月离职可以吗
  
  入职半个月肯定是在试用期之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试用期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该期限内,想要离职可以直接和人事部门沟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从签订试用合同开始算起,在任何单位应监督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若是单位因劳动者过快离职想要拖欠工资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一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辞职要注意什么
  
  1、 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说好,最好能有书面的邮件方式递交给相关领导。
  
  2、 辞职最好先跟自己的部门经理说一声,不要直接跟老板讲,管理上比较重视不要“越级”。
  
  3、 辞职前,把手上的工作都整理好,把能结束的工作尽量结束好。
  
  4、 新单位上任,不要太急,最好能得到最长的上岗时间,因为你跳槽了还需要办理很多事情,例如 你的档案、养老、公积金等等,你跟老单位闹僵了,这些事情办理时会很麻烦,而且规范的单位都需要你拿一个离职证明,表明你与上一个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5、 年底不要轻易辞职,现在很多单位都有年终奖,一般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你辛苦干了一年,年终奖也没拿到就走了,春节的法律规定的节日也没能休息就走了,损失也比较大。跳槽频繁的,每年跳槽,每年都拿不到年终奖,这个损失累加起来,就很多了。
  
  6、 争取与原公司和平解除劳动合同,开开心心来,开开心心走。
  
  7、 不要跟项目组的,部门里的同事关系闹僵,因为你的辞职,会导致有些公司要让别人擦屁股,还有些恩恩怨怨积累多了,不太好,人活着总需要很多朋友。
  
  8、 需要有一个感恩的心,我们很多的技术、水平、机会,并不只是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当然我们自己的努力也占蛮大的比例,但是很多都是由于公司里的同事那里学的,公司的客户那里锻炼的,是公司给的机会提高了我们的水平,很可能当初找不到工作时,连吃饭的钱也没有了时,是公司当时给了你这么一个就业机会,所以人需要有一个感恩的心。
  
  9、 其实一个城市里的圈子是不大的,很有可能你跳来跳去,还会跳到原来的公司,所以平时要注意,不要得罪同事,不要总想着,好马不吃回头草。
  
  10、 往往,有些机会是我们的身边的朋友提供的,以前的同事,以前的客户提供的,所以,要记住珍稀眼前的同事、朋友、客户,这些没几年会变成你将来投资的回报。
  
  入职后的六个月内都属于试用期,可以随时提出离职,但最好提前几天,这样便于交接工作。辞职前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少,尽量协商解除合同。即使是入止半个月也是有工资的,按照当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天-104天)÷12月=21.75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后债权人还能向债务人追偿吗
      起诉后债权人还能向债务人追偿吗?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接触到借钱给他人的事情,这时双方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还钱,我们可以......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改变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改变可以吗?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


·老人的财产分割怎么写?
      老人的财产分割怎么写?遗嘱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民间借贷发生后,债权人一定要依据借条及时主张债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这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怠于行......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


·整容事故去哪里鉴定2023
      整容事故去哪里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的场所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中有着详尽的规定,区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顾名思义是由当事人亦或......


·销售劣质消防如何判刑?
      销售劣质消防如何判刑?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


·河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最新河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应该按照以下规定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该怎么做?一、申请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