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法定节假日法条加班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法定节假日法条加班是怎样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二、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三、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四、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五、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我国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做了明确的要求,法定节假日按道理时不要求加班的,如果公司要求加班那么应当按照原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支付给员工的。如果是劳动者自愿要求加班的那么公司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且加班时无法补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究竟非法集资的手段有哪些
      非法集资就是犯罪,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它指某某并没有相关资格或能力却擅自向广大民众筹集高额资金,事后老百姓却找不到他们,结果承受难以偿还的负......


·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
      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民间借贷存在很大的风险,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就比较高。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都会选择去法院起诉,那么民间借贷可以......


·绑架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刑事责任是每个犯罪都有的内容,而这是由《刑法》事先作出规定的。只要确定构成某罪,那么就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再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


·债务人债务清偿有什么途径
      债务人债务清偿有什么途径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


·孕期离婚财产分配在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离婚是感情破裂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行为,婚姻自由。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除非双方自愿。很多人不知道女方怀孕和男方离......


·去哪里办婚前财产公证2023
      去哪里办婚前财产公证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


·房屋买卖流程及时间是怎样的
      在买卖房屋时,你是否了解过房屋买卖的流程及时间,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买卖房屋的流程及时间都是中介或者售中中心的销售人员帮助安排,但你是否想过如......


·量刑的故意伤害罪标准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有时候会因为矛盾摩擦而大打出手,这类打架斗殴事件一旦情节严重,就属于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案件,检察院提请公诉后,......


·杀了人自首会判死刑还是会减轻处罚?
      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如果选择自首,司法机关在判决时会给予从轻处罚。实践中,有一些犯罪分子犯的是比较严重的罪行,如杀人、强奸等等,这些犯......


·南通市信息公开的规定有哪些?
      南通市的政府想要让自己的决策尽可能让公民满意且能够保证公众利益的平衡就必须将有关的信息展示给所有人查阅,但是南通市政府的公开程序首先就必须符......


·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