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道路违章停车需要扣分吗?

道路违章停车需要扣分吗?小车在道路上违停不需要扣分,只罚款。1、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2、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另外一种情况是,将车违章停下后,车内人员不在现场,这时候交警除了要开罚款单贴罚款单以外,如果车辆会阻碍道路通行,交通部门则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违章停车有没有滞纳金?这个是视不同的情况而定。所谓的罚款滞纳金是:违法行为接受简易处理程序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的3%加以处罚的罚款。综上所述,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总是会有停下来并且在固定的位置停放的,虽然道路上通常都会划定标志提供给司机们停车使用,但是由于社会上车辆过多而导致了很多司机找不到车位而随意停车的情况,此时被交警发现就可能会被罚款而不是扣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中断诉讼时效有啥用?
      法律规定中断诉讼时效有啥用?诉讼时效中断的用处是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权利人之请......


·约定合同标的条款要注意什么
      生活中总会产生各式各样的合同,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买卖活动中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买卖购销合同等等。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合同应......


·交强险中的有责赔偿无责赔偿分别的标准是什么?
      在交强险针对车祸进行计算保险的数额时可能会因为交警对责任的划分而产生完全不一样的理赔方式,但是在交警得出责任之后会让一些没有过错的人对有责者......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1)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地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


·共同遗嘱何时生效
      共同遗嘱何时生效遗嘱是死因行为,而共同遗嘱由于其在主体上是复数的,这就意味着在多数情况下,遗嘱人存在着先死后死的时间差,这又直接导致共同遗嘱......


·对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有谁抚养孩子?
      一、对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有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同时也规定了继父母、养父母、祖父......


·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的或者是人身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并且个人单位应该及时的把员工送往医院治疗,并携带相关的资料......


·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
      一、对于拘役缓刑是否要被单位开除拘役缓刑要被单位开除。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


·新公司法中的关联方是什么?
      新公司法中的关联方是什么?公司之间会有关联交易发生,一般在公司刚刚成立时对其比较有利。指的是双方公司有投资等关系且进行合作和交易,是一种带从......


·生产假药罪罚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生产假药罪罚金有哪些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